本报讯(通讯员 王致祥)不久前,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丰庆路街道某村党总支原副书记赵某未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将4栋集体楼房以固定价格签订长期合同,造成集体资产收益受损的问题,给予赵某党内警告处分。
金水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该区构建“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协同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联合成立“三资”问题整治工作组,区纪委监委成立监督工作组。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实行班子成员包案、重要案件提级办理,紧盯乡村振兴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从严惩治村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43件,处理处分44人。
该区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紧盯集体资金失管、资产漏管等风险,选取12个重点村开展专项巡察,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270个,移交问题线索92件。区纪委监委针对巡察发现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不合理、不合规等共性问题,联合审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建合同审查组,对全区40个行政村和164个村民组集体合同全覆盖审核,发现合同未履约、到期未续签等问题112个,收回村集体欠款1754.62万元,同步推动出台区级合同管理办法,督促街道修订收支管理、“四议两公开”执行等制度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