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联动巡察组于2023年7月3日至8月31日对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后,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过硬的作风纪律、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区纪委监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整改问题,10月20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梁溪区情况反馈会、区委巡视整改专题会和市委第二联动组巡察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会会议精神,成立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每月研究推进巡察整改事宜,确保整改落实有力有序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宗春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全面整改负总责,对巡察整改直接部署、直接督办,以上率下抓落实。每位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牵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在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各部门坚决贯彻整改分工部署,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科学统筹,严抓落实。加强巡察整改督查,既看整改作风,也查整改成效,坚决杜绝认识不到位以及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书面整改等问题。
(三)注重联动推进,强化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委“一盘棋”思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项目化管理、清单化销号,注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形成整改工作合力。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能当下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立即整改,对复杂问题深入研究、持续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和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精准发力,扎实开展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坚决的态度、扎实的成效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组织20次集体学习,2024年至今组织3次集体学习,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创新中心组学习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融合式自学、讨论式研学、集训式深学、沉浸式践学,邀请专家学者、理论宣讲团开展专题讲座,把党的创新理论讲深讲透讲活。创新学习载体,综合运用“学习强国”、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平台,通过视频讲座、线上课程、情景课堂等方式开展网上学习。
(3)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领导班子牵头开展8项重点课题调研,深入排查26个方面的短板弱项,逐一研究改进措施,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化重点领域治理、做实监督办案职责、擦亮政治巡察利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工作上取得新进展。
2.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梁溪区纪委监委议事决策规则(暂行)》《梁溪区纪委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和《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内务运行工作手册2.0》,完善区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明确规定区纪委常委会议必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3年召开38次区纪委常委会,2024年已召开4次区纪委常委会,均由区纪委书记主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一事一议,在充分吸纳班子成员的意见后,纪委书记最后发表意见,确保会议民主表达意愿和程序规范化。会议指定由办公室主任记录、保管,忠实记录决策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体现常委会决策意图。
3. 关于“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监督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制定下发《梁溪区强化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指引》,开展“监督护航·助企敢干”、专项监督检查等行动。加强为民服务窗口作风建设的跟踪问效,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基层全科窗口改革,常态化开展窗口工作人员作风监督检查。
(2)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加大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指导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廉政教育,通过传阅《忏悔录》、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手莫伸》,赴中共无锡工委机关旧址、延安精神无锡学习天地等开展党性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廉洁从政自觉。
(3)深化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治理。制定《梁溪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梁溪区行政执法队伍查纠整改工作方案》,加强对执法队伍内务管理、办案程序、执法效率、执法力度的监督检查,夯实执法队伍管理,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4)推进公开停车收费管理整治。以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为目标,推动制定《无锡市梁溪区停车设施建设布局研究(2022年—2035年)》,开展公共停车资源“三统一”改革,启动老城区泊位智能化停车场、交通引导屏工程建设,有效缓解中心城区核心商圈和医院周边停车难的问题,提升老百姓出行满意指数。
4. 关于“风险隐患防范化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强化跟进监督。紧跟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程跟进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工作专班,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力度;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安全稳定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扎实做好督查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
(2)启动房屋征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完善制度,督促区征收办调整修订《梁溪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梁溪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小微型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督促文旅集团重新修订《文旅集团项目非公开招标审批流程及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
(3)监督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督促推动加快区级应急指挥综合业务平台信息化建设,推动扬名、山北、广益、黄巷、清名桥、瞻江6个街道先后接入市区应急部门的通信专网。启动区应急管理指挥系统二期建设,增设城市突发事件处置、森林防火监测预警、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应用模块,初步验试运行。
(4)深化提升智慧资产监管“梁溪模式”。开展资产归集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问题分类梳理,以片组协作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重点问题分类核查;督促建立完善资产管理领域“小特精”制度4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
5. 关于“‘四责协同’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1)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工作机制,为全区各部门(单位)量身定制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书67份,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3人,问责党组织1个,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关键少数”、年轻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2023年开展廉政谈话605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944人次,维护党纪法规、制度规范的严肃性,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推进重点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案件多发频发的单位,着眼于发生问题和深层次原因,督促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科学配置班子成员权力,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用好案件通报、忏悔录等反面教材,筑牢思想防线,涵养廉洁文化。
6. 关于“‘四项监督’贯通不够”问题的整改。
(1)强化正风肃纪“片组协作”工作机制。统筹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用好“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平台,完善片组“点题、破题、解题”协作模式,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选取重点领域、典型问题、群众急难愁盼清单化管理,先后开展正风肃纪片组协作4轮171批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86个,立案14件。
(2)大力加强派驻监督。认真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主要情况报告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针对突出问题、事故事件开展监督,2023年各派驻组主动约谈149人次,谈话提醒26人次,列席会议82次,有效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派驻组共立案27件,同比增长50%,处分20人,严肃查处驻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结,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
(3)提升巡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巡察力度,2023年完成二届区委第五、六轮巡察、第三批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启动第七轮巡察,巡察街道3个、社区20个、经济部门4个、事业单位1个,整改质效评估3家国企,探索“巡审”联动,充分运用“码上巡察”、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巡察组微信二维码开展“网上巡察”,发放清风联系卡1121张,收集意见建议279条,各巡察机构向区委报送巡察专报3期、综合报告8份,专题报告2份。强化成果运用,落实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真巡真改、以巡促改,移交问题线索32条,为民办实事38件,巡中成案11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608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制度48项。探索采取巡察建议书的方式,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规范移交相关职能部门,限期反馈办理情况,推动相关领域共性问题整治。
7. 关于“监督力量聚合不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街道完善纪工委机构设置,按照345要求配备街道纪工委专职纪检干部,任命3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的专兼职监察员,完成22名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员的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起草《梁溪区纪委监委关于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履职指导意见》,推动各街道优化社区纪律监督组、居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运行机制,在崇安寺街道、黄巷街道推行试点。组织6名街道、国企纪检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跟案锻炼、在实战实训中提升查信办案能力。
(2)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会同区国资办党委制定完成四个区属国有企业的“三定方案”,统一规范四个区属国企内设纪检监察室的名称,统一国有企业办案流程及文书样式,整理编纂国有企业党纪、政务案件模板,提升国有企业规范化办案水平。
(3)推动区属公立医院纪委书记配备。制定《关于推进区属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卫健委等部门协同推进改革方案落地。
(4)深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提供三类线索案件数据源2035件,立案28件。
(5)加强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完善主责监督,增强协作配合意识、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区委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探索建稳建强“五位一体”的党内监督体系和“以一贯九”的大监督体系。
8. 关于“‘四种形态’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1)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进一步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水平,2023年,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12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分别占比41.7%、48.4%、2.2%、7.7%,查处乡科级及以上24人。
(2)加大案件质量把关力度。实现立案会商全覆盖,扎牢案件质量“入口关”,2023年开展立案会商159起。落实区级审理部门直审全覆盖,扎牢案件质量“出口关”,制定相关流程文书,严格审核从轻减轻处理情节,有效压降立案免处比例,立案免处率处于合理区间。
9. 关于“教育警示还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1)压实教育警示。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聚焦“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分领域、行业、类别开展年轻干部违纪违法、“一把手”违纪违法、行政执法领域、土地征收领域警示教育。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组织重点领域干部旁听庭审,编写警示录、忏悔录,利用“梁溪清风馆”实现分领域、分岗位、分层级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推送案例警示教育。做好即时警示教育,坚持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教育,组织案发单位开好纪律教育会、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织开展家风课堂,通过“学、育、警、悟、思”几个环节,学习典范、培育家风、现场警示、分享感悟、廉政寄语,把家风课堂打造成为廉政教育的亮点。
(2)充分挖掘梁溪丰厚的廉洁文化资源。积极利用廉政教育场馆、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机构等场所打造廉政教育阵地。丰富廉洁文化内涵,擦亮“清风梁溪”廉洁文化品牌。整合资源、区域共建,开展廉洁文化课题研究。
10. 关于“内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委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及操作指引,严格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严肃逐级审批流程,严把审核关,严守财经纪律。
(2)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积极谋划巡察机构办公室调配改造等工作,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对接,重大工程项目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发包,并由相关派驻组加强监督检查,筑牢工程项目安全底线。
11. 关于“纠‘四风’树新风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坚持执纪执法为民,扎实开展小切口专项监督,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开展居家养老、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外包、国有资产专项监督等项目化监督,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2023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5起15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
(2)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问题导向,保持严的基调,开展整治违规吃喝歪风、公款消费抽查核查等专项行动,加大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明察暗访力度,高度警惕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现象,彻查腐败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深查酒驾、醉驾背后违规吃喝甚至腐败问题,查处违规吃喝问题22起22人。
(3)提升“监督一点通”平台群众满意度。完善“监督一点通”平台督办工作机制,每日对群众投诉受理、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提升办理效率。对于群众评价不满意的,发挥监督职能,推动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切实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在线受理并督办投诉事项517件,群众满意率达98.7%。
(4)深入开展调研走访。区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四下基层”工作方法,密切群众联系,认领、推动化解区级信访积案4件7人,常态开展委机关中层以上纪检监察干部一线大接访,38名干部到一线接访134批次,听取群众意见建议81条,推动或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处理问题25个。结合监督一点通、第三轮正风肃纪片组协作、专项监督、二届区委第七轮政治巡察全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注重发挥巡中成案的震慑作用和巡中为民办实事的桥梁作用。
12. 关于“敢于善于斗争精神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1)加强内控约束。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各类自学、集体学和专题研讨,累计组织集中授课4次,开展专题研讨5次,撰写心得体会747篇。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纪检监察干部讲党课2次,各支部书记讲党课12次。扎实推动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提升、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借用人员管理不规范等4个专项整治。完善机关权力内控制约机制。制定出台《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加强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优秀年轻干部三年规划(2023-2025)》和《关于推进区属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制度,梳理制定了委机关监督执纪办案各项审批权限一览表,进一步规范了内部权力运行流程。
(2)强化考核激励。强化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全方位、多角度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围绕考核项目,科学设置评分标准,制定完善《梁溪区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派出、区委巡察组办)的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13. 关于“激励梁溪干部敢为善为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规范精准推进容错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干部敢为的行动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进一步细化优化了廉政谈话、廉情抄告、履责评议、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等机制。精准把握政策、分析研判、作出处置,建立健全容错会商机制,对符合尽职免责、整改减责,坚决容错纠错,对复杂容错事项进行集体研究、会议审定。2023年,容错备案24个项目,容错1个项目。
(2)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机制。根据《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工作办法》,制定并发布工作指引,完善澄清业务文书,加强部门协作,严谨规范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高澄清正名工作质效。2023年,为2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领导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3)规范开展回访教育。严格按照《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细则》,精准甄别回访对象、及时反馈回访意见,一人一册,一人一报告,开展回访教育15人次,做到“准甄别、深回访、实反馈、真鼓励”。
14. 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夯实党建基础。扎实做好机关党委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支部换届、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活动,推动支部建设“一支部一品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对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2)开展机关党委换届。召开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届机关委员会和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15.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逐一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过程中,委领导班子成员浓厚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讲问题、提意见,不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政治生态。
16.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坚持刀刃向己,狠抓落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全面梳理全委机关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情况,加强对新报到任职的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集中管理力度。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组织开展家访、走访、随访活动,走进监督一线,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打造“清风暖心”家访活动品牌,监督畅通组织和干部家庭沟通交流的渠道,分级完成纪检监察干部家访活动。
17. 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从严干部选拔用人任前职数预审,在干部调整动议前,第一时间向区委组织部提交职数预审表,在得到批复同意后再启动民主推荐、考察等程序,确保干部配备职数符合三定方案要求。专人负责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做到干部选任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 关于“跟进监督专项监督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1)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守第一职责,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2023年开展专项监督、治理项目18个,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全程监督,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监督整治贯彻执行反应慢、行动少、成效差等问题,查纠惩防麻痹松懈、推诿扯皮等行为,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效结合。围绕梁溪发展大局跟进监督,紧扣区委城市更新、产业强区发展战略,监督保障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建立“一室(组)一专项”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精准监督,选取建设发展重点、群众长期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等行业领域,前置监督关口,选取切口嵌入监督,点面结合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市政水利系统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多次协调区政府办、区水利部门加强整改,推进工作进度,落实补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薄弱短板,推动建立区级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指导区水利局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形成以制度管人、以流程管事、以标准做事的管理体系。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加大对前进河河道巡查,并督导相关单位扎实开展“两河”整治、太湖治理,推动徐来河、扬名三号桥河等河道水质提升,追责问责梁溪生态环境局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履职不力问题。
(3)开展城市环境提升专项监督。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靶向监督,督促落实“城警联动”“两车一拖”,提升停车秩序;推动开展噪声异味“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全区噪声污染线索新增数同比下降11%。聚焦关键环节全程监督,全程跟进工地“宁静”专项整治,协同城管、住建、生态等多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有效遏制工程渣土车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问题。聚焦品质提升具体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因地制宜实施14处桥下主题空间建设,推动建立中心商务区“信息采集—平台核实—流转下派—处置闭环”一体化运维模式,推动实现全区69家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聚焦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精准监督,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过程中暴露出的履责不力、效能不高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4)强化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紧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区安委办及各专委会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管理机制,政务警告处分1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领域现场教育警示会。挂牌督办8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完成整改。围绕“九小”场所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对职能部门和街道开展“四不两直”督查,抽取22个点位进行明察暗访。开展19项生产领域“老大难”问题专项督查,实地走访点位32个,以监督助力问题销号。
2. 关于“整改监督责任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围绕“四个聚焦”加大巡察力度,特别关注“巡视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问题,采取约谈主要领导的方式,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避免“新官不理旧账”。联合区委组织部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督查责任,严格对照整改工作“三清单”实行“动态跟踪、销号管理”,确保事事有回音、条条有整改。加强上下联动,配合市委提级巡察扬名街道、黄巷街道重点问题整改情况专项督查,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3. 关于“以案促改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
(1)时刻保持整治震慑。持续深化“一案三会六报告”制度,坚持“一案一剖析”,根据国企、融资领域典型案件,撰写典型领域案件剖析。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基金问题专项治理,研究制定《梁溪关于开展政府投资基金问题专项治理监督的方案》。
(2)拓展制度防治纵深。坚持“一案一整改”,今年以来针对财务管理、越级上访、工程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制发纪检建议7份,已全部形成闭环,督促形成制度24个。
(3)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使用规范,在制发、送达、督办、整改、评估各环节提出规范要求,全部形成闭环。持续开展项目化监督,共开展政府投资基金问题、稳定经济增长工作、行政执法队伍突出问题、市政水利工程领域综合整治等专项治理15项,推动完善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62项。
(4)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建立重处分(涉及调整工资待遇)案件处分执行把关机制,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结案2个月内逐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工资待遇调整到位。定期开展案件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并针对性进行抽查检查,2023年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处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4. 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强化党建引领。围绕全委中心工作,科学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从制度机制层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建立定期分析研判机制,确保党建考核争先进位。研究2024年度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建工作思路,谋划以强化党建为引领,发挥区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制定《建设“五型”模范机关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为落实机关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5. 关于“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1)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行干部人事调整,2023年10月以来,委机关共提拔、交流任职和定级定岗干部40人次,其中提拔正科职2人次、副科职4人次,中层副职3人次,配齐配强委机关三个室组负责人岗位。进一步结合专业需求,协调区委组织部确定2024年度招录5名公务员、4名事业编人员计划,补充新鲜血液。
(2)加强能力建设。制定《梁溪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确定2024年度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实战练兵,围绕执纪执法新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推动干部练就“逢案会办、提笔能写、上台能讲”的综合本领。构建业务骨干挂钩帮带机制,制定印发以老带新、传帮带制度,打造“青蓝”导师制品牌。鼓励干部深入学习法律、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注册会计师等考试,提升专业化能力水平,全系统通过司法考试人员27人,1人在备考司法考试,1人在备考硕士研究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压实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专责,积极协助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行动自觉,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把巡察整改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聚焦提质增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穿2024年度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细化实化整改措施,以更精准的举措、更有力的行动,确保整改工作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整改“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从根子上找原因、寻对策,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确保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深化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出台的各项制度,使工作更加规范、科学、有序。
(三)深化自我革命,锻造过硬纪检监察铁军。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铸就政治忠诚、锤炼过硬作风、练就高超本领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政治领导、责任传导、分类指导,提升政治向心力。发挥区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以班子的集体领导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升组织凝聚力。把巡察整改与建设“五型模范机关”结合起来,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关一个难关攻克,持续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升整体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2706022;邮政信箱:无锡市梁溪区解放南路688号6号楼;电子邮箱:lxqjwbgs@163.com。
中共无锡市梁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无锡市梁溪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