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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兴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30 16:19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22年10月8日至12月20日对我市开展了巡视,并于2023年4月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宜兴市委坚持把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主题教育先学先行的重要方面、推动宜兴发展的重要契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压茬推进,以最强担当、最硬举措、最高标准,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一是深化认识抓整改。市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反馈问题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整改到位。二是强化组织抓整改。市委成立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宜兴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市领导为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6个整改工作专班,分别负责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在先行制定《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基础上,精心研究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发现的6个方面主要问题,分解细化为57项具体问题,制定138条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完成时限,并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市委巡视整改要求,推动制定巡察工作、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三个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方案》,确保巡视整改高质高效、有力有序。三是夯实责任抓整改。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4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照问题分别听取整改工作情况,逐条完善整改措施,一一提出具体要求。5月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为整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任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对重要工作部署协调、重点环节紧抓不放、重大案件直接督办,把整改工作纳入今年年度目标考核、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实绩考核,建立完善整改情况反馈和督查情况通报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到边到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共8项,分别是:

1.关于“政务服务作风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设立12345“企业开办”专线,运行以来共接听企业开办咨询电话101件,满意率100%。建成全科型帮办代办队伍,今年以来共计帮办代办1600余件。推行当场受理登记,当场受理率达90%,截至6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内资企业登记11290件,其中新设4127件;办理各类外资企业登记138件,办理各类个体工商户登记12970件。稳妥推进登记权限下放,在落实好经开区、环科园、丁蜀镇、官林镇、徐舍镇承接内资企业登记事项的基础上,定期由业务骨干至板块进行业务指导,开展登记质量检查,不断提升内资企业登记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等6个环节压缩为1个环节,通过线上“一表填报”、线下“一窗办理”,实现内资及外资企业开办半日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已实现全市市场主体设立全程电子化,对于非关键性登记材料,实行承诺制“容缺后补”。

2.关于“综合考核导向不明,所有部门单位均列第一、第二等次”问题的整改

优化完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今年5月,通报我市对基层板块和市级机关2022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将实绩靠后、工作成效一般的1家单位评定为“第三”等次,体现考核结果的区分度、辨识度。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快研究制定2023年度综合考核文件,不断提升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结对帮扶、资源整合、项目化推进等方式,推动小、散、远场所“四进”工作查漏补缺、规范运行。市委统战部成立7个检查组,对全市63家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均已达标。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意见》,把关审核全市各类论坛、讲座等,确保可管可控。依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及市委巡察等,开展讲坛论坛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实现对全市76个党委(党组)全覆盖。组织开展论坛自查自纠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宣传文化领域论坛活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论坛活动中未报备或报备有错误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面完成,未发现相关问题。被省以上网信部门通报的36起问题,均已按照规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完成闭环整改。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年度党建考核,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开展互联网资产普查专项行动,实施网络安全清单式管理,梳理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互联网资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372个、IP出口296个、App31个、小程序45个。

4.关于“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由张渚镇、市委统战部、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反思问题根源,强化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做好教育培训、提醒谈话等工作。深入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印发《中共宜兴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8个类别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要求,举办年度发展党员培训班,持续深化主题党日月度公示制度,规范“无锡先锋”智慧党建平台使用,发挥信息技术、规章制度管理教育优势功能。

5.关于“一些党支部活动满足于留痕”问题的整改

由官林镇对照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反思问题根源,对官林镇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指定专人跟进相关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的规定》要求,明确组织生活制度的刚性要求。落实党支部分类晋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交叉互检、以查促建”。

6.关于“对弱势群体关注不够,导致无法办理户口”问题的整改

相关人员易某某已在西渚派出所完成落户。开展实有人口登记管理攻坚、挂牌清理无户口专项工作,2022年5月以来清理排查宜兴地区无户口人员61名,已全部解决到位。将无户口人员排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每月定期梳理;组织户籍内勤培训,提升业务知识;针对疑难户口,形成集体会商审核制度,2023年以来又解决2名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

7.关于“未打通惠民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视发现226人未能及时享受救助待遇的问题,截至2023年6月,除17人(其中死亡12人、失踪2人、享受工伤保险护理费1人、户籍迁出宜兴1人、自愿放弃1人)按照相关规定不符合补发条件外,其余209人均已补发到位。3月,组织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业务培训。5月18日,召开作风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巡视中发现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点名通报。对救助、养老等领域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开展“回头看”。加强动态管理,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和镇(街道)每月开展1次数据比对,对存疑数据进行核实。健全完善补贴对象定期复核机制,加强数据比对、入户走访、视频查看。由各镇(街道)建立一人一档,将补贴申请审核、动态管理、主动发现等过程性材料及时归档备查。

8.关于“残疾证超期未换证”问题的整改

开展排查整改,新街街道潼渚村60人的残疾证都在有效期内。通过线上《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在全市开展残疾人证到期换证工作大排查,对全市2.56万持证残疾人入户访视,对残疾证到期情况和残疾人基本情况做好核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开展市镇村三级残疾人工作人员培训。建立长效机制,由市残联将年内需要换证的残疾人信息发放至各镇(街道)残联,再由镇(街道)残联帮助做好残疾证换发工作;通过信息化平台,定期核查镇(街道)残联到期残疾证换发工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共44项,分别是:

1.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长期缺失”问题的整改

对全市14个楼盘、27个监管批次的预售资金监管中的非重点监管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房企及时整改。在《宜兴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中优化了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和拨付节点、分项工程管理、使用保函替换预售监管资金等内容。根据《2022年度宜兴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A级房企给予“提高重点监管资金拨付额度”的优惠政策,至2023年6月底,共提前释放重点监管资金4735万元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对于一些资金紧张的房企,在保证债权安全、资金封闭运作的前提下,协调商业银行给予开发贷款、抵押贷款等资金支持,尽量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2.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对保交楼问题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精心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各类干部中开展“四坚持四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教育培训的意见》,举办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培训研讨班。结合考察考核、巡察审计、专项督查等工作,全方位了解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推动政策落地执行等方面成效。深入开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严格落实任前政治体检、任前政治理论测试、政治廉洁表现“双鉴定”“双签字”等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将宏观经济形势、现代城市运行安全管理等课程,纳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本领。严格落实“周研判”“月排查”“季调研”制度,动态化、立体式、全周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召开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对保交楼等引发的潜在风险点进行重点分析研判、防范应对。成立市经营性用地出让开发建设工作专班,加大领导干部学习房地产法规政策的力度,充分吸纳在宜房企、国企央企、意向进宜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确保项目高效推进。

3.关于“部分商品房‘一女二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解决难度大”问题的整改

对9个问题楼盘“涉嫌未将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用于有关工程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中8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核算,根据审计结果对7家房企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经多次约谈、督促,被立案调查的房企自立案之日起到2023年6月底,共回流、筹措(包括销售车位等)资金约2.19亿元,用于各自项目建设。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不到位、担当不够且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2家企业、1家劳务公司,予以通报批评、限制准入等惩戒措施,13个问题楼盘春节前共支付农民工工资1.05亿元、涉及4551人,农民工工资支付资金得到有效保障。

4.关于“政务服务效能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2022年12月7日,我市车辆管理分中心、出入境分中心、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婚姻登记分中心正式挂牌,实现10个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依申请服务事项进驻分中心统一办理。今年以来,召开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进驻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窗口,推动业务部门选派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编制办事指南,14个部门128个行政许可事项已集中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尚未进驻的1个部门5个事项正在组织人员培训、协调开展进驻工作。在政务服务中心划定区域设置综合窗口,围绕2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综合窗口事宜召开专题会议,综合窗口改造和人员业务培训正在推进中。编制行政许可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明确不宜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个部门8个事项。对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委托综合窗口进行集中受理情况,进行了梳理,为“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行政许可事项集中进驻网上大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综合窗口受理平台、全业务审批平台正在开发中。

5.关于“应急、环保无效检查多,标准要求不统一”问题的整改

制定《宜兴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细则》,统筹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并上报备案,市级负责对A、B级企业执法监管,镇级负责对C级企业监管,做到一个企业只面对一个层级监管;组建四级安全生产帮扶网格,对全市559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帮扶服务,提前发放执法检查告知书,明确告知相关法律要求,促进被检查对象自查自纠;每月举办“宜兴应急大讲堂”宣讲,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无锡市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核发工作,把好执法资格准入关。推动市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培训指导、通报反馈、绩效考核等机制,2023年一季度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99份,实现部门案卷重点抽查、镇街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全覆盖;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类问题线索移交机制、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勤联动机制,拓宽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严格审核管理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023年3月来,由司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8个行政执法检查单位联合检查、错峰检查44次,统一公示规上企业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涉及检查1240次,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推动生态环境局每月制定环境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对信访、突发环境事件等需及时开展的检查,在移动执法系统中严格落实备案登记;编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资料汇编》《宜兴市工业企业生态环境服务指导手册》等,完成标准化环境监管软件平台建设,正在试运行;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月对环境执法强度、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等通报考核,今年已开展法制培训8次,对11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推动市纪委监委完成对12个单位党组织的营商环境“主题巡”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对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开展监督检查 进一步护航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3年度)》;召开政企面对面座谈会,听取11名在宜发展企业家意见建议,针对25个项目、10家企业面对面询难题、察实情,及时了解并推动解决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执法问题;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6.关于“功能区国企实体化经营差距大,效益低下”问题的整改

指导督促各板块深化国企改革、加快瘦身健体。理清环科园资源资产,制定并实施国企瘦身健体工作方案,明确环科园国企三年发展规划和56家需瘦身健体企业,完善相应考核激励机制,已清理减少对外投资企业16家,力争年内推动15家企业完成瘦身健体。深化经开区国企改革,出台国企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工作意见,成功盘活经开区21间商铺、新增年租金102万元。加强陶瓷产业园经营管理,优化陶都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加快实施陶都科创载体建设项目。

7.关于“功能区直接投资决策随意、监管缺位、追偿止损不力”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经开区、陶瓷产业园均制定了投资监管、投资追责等制度办法。严格规范环科园投资管理,在投资决策上明确规范流程。全面优化经开区投资体系,成立追赃挽损工作小组,对18家问题投资企业全力追偿挽损。

8.关于“经开区职能部门不作为,对投资的项目监管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推动经开区完善国资监管顶层设计,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国有出资监管职责,具体科室设置、职能定位、人员配备方案正在推进中;梳理前期董事、监事委派情况,对相关委派人员明确履职要求,部分人员落实由国企经营管理层分步优化置换。持续加强纪律警示教育,强化国企内控管理,规范国企公章使用管理、财务支出审批等重要环节,园区审计办拟定了《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则(试行)》,于4—6月对国企开展2022年度财务审计。

9.关于“环科园相关主管部门将合资企业遗漏,导致企业长期盈利但从未分配利润”问题的整改

根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促相关功能区国资监管机构及时做好股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工作,并同步报送变动情况,各板块均已将国企名录报送至市国资办。推动环科园出台《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投资参股管理,对太平洋大厦公司实际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环科园发展集团于7月10日与印尼方委派的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视频会议,双方商定合资公司尽快归还建设期间向双方股东方的借款,厘清环科园租用合资公司写字楼未支付租金等事宜,计划于9月份印尼方股东到宜兴后一并落实解决。

10.关于“经开区投资、出借损失长期挂账”问题的整改

对经开区“债转股”借款进行系统梳理,制定一企一策分类处置方案,并签订还款方案。对科产谷母基金及参与设立的子基金进行系统梳理,动态掌握基金投资运行质态,对退出期基金商议解散方案,对早期参与的异常基金规范清退。稳妥化解存量担保,制定担保压缩计划,逐年压降担保余额直至清零。

11.关于“人为导致国资损失问题等失职渎职‘零查处’”问题的整改

由市纪委监委对省委巡视组下转的32条问题线索跟踪研判,督促各市属国企落实《宜兴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发现的违反规定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以及在招商投资中审计发现存在人为因素导致亏损的,在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后,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推动环科园认真核查上级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完成信访转立案5件,自排线索40余条,党纪立案24件;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召开作风建设大会、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案发部门警示教育会议,深化廉政教育,严明纪律规矩;对现有制度性文件进行梳理和完善,建立完善国企监管、投资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收购等重点领域制度10项。推动经开区修订《国有(集体)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新制定《国有资产监管系统工作方案》《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完善经理层项目立项、可研尽调、风控审核及决策流程,成立追偿挽损工作小组,一企一策锁定18家问题投资企业全力追偿挽损。

12.关于“一些招商基金借壳国有基金公司,运作行政化,风险隐患大”问题的整改

新动能基金、陶都英才基金、科产谷基金、宜城科创基金、环科园产发基金和中禾节能环保基金已按市场化方式重新组建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国控集团已完成投资管理制度、立项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初稿,正在草拟专家库管理办法,将法务、财务等专业人员及外部专家充实进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完善投资决策,强化风险把控;环科园集团公司已完成公开选聘,试行市场化招聘投资管理负责人。

13.关于“基金投委会成为橡皮图章,以行政决策代替投委会决策”问题的整改

研究修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督促各功能区按要求参照执行,依法依规调整了环科园产发基金和中禾节能基金投委会成员,对环科园主导的3个基金所投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要求加强投后监管;优化经开区投决机制和基金管理模式,进一步履行规范化、专业化决策流程;加强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投未进入清算期3个基金的跟踪管理、追踪分析。

14.关于“招商基金投资的项目,部分未达投资预期、项目运营质态较差”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宜兴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拟制订《宜兴市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新动能基金、东证睿元基金等均落实了运营情况报告制度,各基金投资人严格落实投后管理制度,采取“专班管、专人盯”模式,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基金项目投资情况、财务状况、收益分配情况等重大事项,监督执行合伙事务情况,防范运行风险。将政府投资母基金产业引导基金规模由50亿元调减至5亿元,签订合伙企业变更决定书和合伙协议修正案;将宜泉基金清算注销,已完成税务清算,正在签订合伙企业注销申请书,国企基金已与包括IDG资本、襄禾资本、华平投资、光大控股在内的多家头部基金管理人建立合作,深挖优质项目资源。针对基金所投中两个停业停产项目:环科园中禾基金所投的项目,经协商一方自愿放弃相关权益;城投公司无锡现代农业基金所投的西诺花卉项目,管理人在与西诺实控人谈判,争取更多还款。针对基金所投其他项目:城投公司无锡现代农业基金所投傲伦达项目,已发函至基金管理人,提醒尽快处置未退出项目;环科园华软基金所投项目已确定退出措施。

15.关于“中禾节能环保基金借壳园区所属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问题的整改

调整中禾节能环保基金投委会成员,对中禾节能环保基金所投项目做全面梳理,对具备条件项目逐一制定了相应退出措施,下阶段将妥善处理宜兴财邦等项目相关事宜,力争降低投资损失。

16.关于“基金投资管理制度不完善,投后管理随意”问题的整改

针对官林镇启迪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森莱浦公司失败,加快推动基金管理人妥善处理好投资扫尾事项,明确每个项目的退出途径。基金管理人已经按照相关决策流程,在整个投资项目收益平衡内做了投资损益处理,并实际退出了该项目投资。全面梳理评估基金状况,由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共1支(被投资方:北京沃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尚在存续期,未有收益;基金管理人在前期尽调基础上,提出具体投资方案供投决会决策,各投决会成员独立发表意见并表决,最终形成投决会的决策意见;加强与基金管理人沟通,充分了解基金重大决策和投资后续管理事项,正在让项目方寻找交易对手方,以协议转让方式退出,同时协商回购股份。

17.关于“太平洋美诺克生物项目”问题的整改

充分行使股东相关权益,用好在太平洋美诺克持有的一个董事席位和一个监事席位,今年以来参与召开2次董事会议,同时保持对项目密切跟踪,关注其运行进展。出台《环科园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风险防控,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和要求;环科园今后对投资金额较大的基金项目,需通过园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决策,按规范流程操作。

18.关于“环科园失管失察问题严重,发展不充分,与国家级高新区地位严重不符”问题的整改

今年以来,环科园经济运行稳中有进,1—7月,环科园完成规上工业产值538.3亿元、工业投资44.2亿元,分别增长6%、10.4%,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上服务业营收等5个指标两位数增长,规上工业产值、出口总额等指标占全市比重实现提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2个指标总量位居宜兴各板块第一,外资到账创历史新高。转型发展提速增效,环保、线缆产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今年以来,成功申报无锡市智能工厂3家、无锡市智能车间5家、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12家,数量位居全市第一。项目建设成效明显,截至6月底,园区新备案项目92个,其中超亿元项目18个,超10亿元项目5个,总投资158亿元,位居全市前列。2个列入省重大储备项目,18个列入无锡市级重大项目,45个项目列入宜兴市级重点项目,海容电子、湖畔光芯项目开工建设,北京启辰生、氢枫氢能等一批签约项目快速推进。发挥“国家高新区第二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单位”作用,针对园区科技型企业,实行服务企业专员AB岗工作制度,现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530家,高企226家,省瞪羚企业7家,省潜在独角兽企业1家,无锡市雏鹰企业3家、培育入库200家,无锡市瞪羚企业6家、培育入库86家,无锡市准独角兽培育入库5家,均位居全市第1。持续推进高新区排名提升,及时掌握评价体系变动和项目申报情况,争取在定性指标上继续提升、每年进步。打造环保龙头企业,新增规上环保企业13家,新入专精特新培育库85家、累计入库企业215家;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7家,全市领先。不断强化资本运作,组建上市企业梯队,组织企业赴港参加上市研讨会,园区上市后备企业13家、总数处全市前列。

19.关于“好大喜功,帝特律汽车项目是借新能源汽车风口搞的典型政绩工程”问题的整改

推动环科园常态化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工作,项目实地考察后,招商人员已围绕企业简介、项目概况、合作模式、考察意见等维度完成42份项目考察报告,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管理。完善投资决策咨询制度,已制定《环科园国企基金投资决策流程》,建立专家资源库、乡贤库以及基金资源库,借助天华超净团队、中金资本团队、襄禾资本团队等专家资源,为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的项目提供专业意见55条。完成近3年来招商落户项目的摸排工作,对项目落地协议、进展情况系统梳理,对5个未完成对赌条款的项目进行提醒,特别严重的将与法务对接依法启动追责程序。运用法律手段尽力挽回损失,完成对帝特律公司历史沿革资料、外汇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019年财务资料等证据的收集,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下阶段公安机关将对帝特律电动汽车相关责任人是否涉嫌构成犯罪进行核查。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关于“环科园研究院借科技装点门面,大量烧钱、毫无效益”问题的整改

督促相关功能区国资监管机构参照市级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加快出台符合功能区实际的管理办法,并明确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纳入基层财政(国资)年度考核。环科园在《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国有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事项;经开区草拟了《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讨论稿),力争今年出台;度假区正在研究草拟综合考核和薪酬待遇办法,明确将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事项纳入该办法。市审计局组成专项调研组,对环科园环保产业研究院违规列支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产学研合作、科技领域等项目情况,关注项目真实性与效益性,是否存在违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列支其他费用等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同环科园对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作出处置,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事项已经调整、处置到位。撤销环保产业研究院北京办事处,加强中宜环科公司的财务预算执行及集中管理,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情况在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于研究院曾代表园区对外出资参股设立的4家企业,江苏康西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另外3家企业正根据深化国企改革部署,进行减资退出。

21.关于“环科园政产学研平台建设摆样子,只管投入不管成效”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管委会全面梳理园区产学研平台,完善出台《宜兴环科园三创载体管理办法》,加强产学研平台全过程运行管理和常态化监督考核。已致函哈工大,推进哈工大宜兴环保研究院、哈宜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正在审计清算杰宜、觉创、中宜培训、辽宜公司等运行不佳的平台;对南宜研究院、环保产业研究院、新宜中澳、中宜生态土、维新科技5家单位,通过召开环科园科创平台载体座谈会等形式,逐一厘清平台公司发展思路,强化绩效考核及投后管理。

22.关于“原环科园主要领导违规投资、收购民营企业”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资产收购的暂行管理意见》《环科园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园区对外收购资产的程序制度,对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和风险防控予以规定。市纪委监委已对中宜祥瑞原负责人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对案件中涉及环科园原主要领导的问题线索,已由无锡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环科园原主要领导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正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投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对收购民营企业、高商誉企业、高估值企业和附有对赌条款的收购行为加强监管,对有关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双重论证”,同步督促三个国家级园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组建专项审计调研组,调研核实收购北投环保公司、中宜祥瑞公司等具体情况。

23.关于“环科园放弃监管责任,主动让渡权利,国企利润被侵吞”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委派专业人员担任中宜祥瑞公司临时负责人,全面修订完善公司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全面预算管理,从严把控每笔资金。已取消中宜祥瑞公司内部承包制度,实现项目经理承包制向项目经理负责制转变。由环科园纪工委向集团派驻专职纪检监督员,全程参与集团董事会、党支部会议,对集团执行议事规则等权力运行情况实施全程监督。对10个高估冒算项目开展审查,对重复列支人防地下室和海绵小区两个工程7000万元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初稿)、开展结算审计,对2020年以来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计、排查存在问题,对参与相关项目的审计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明确惩罚措施,(上接第5版)严肃处置个人侵吞事项、全力追回损失,追回超付款项360万元。环科园制定《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环科园(镇、街)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办法〉(暂行)的通知》,严格规范立项、招标、审计、结算等流程。市纪委监委对承接堂前人家西区工程的中宜祥瑞原项目经理钱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针对调查梧桐花园项目中发现的围标串标问题,市公安局已对单某、姚某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4.关于“环科园一些干部甘于被‘围猎’,谋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问题的整改

市纪委监委对环科园财政审计局原负责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其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等违纪违法行为,该负责人已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深入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取私利问题,对环科园建设局村镇建设科原科长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严肃查处其收受项目承包方、材料供应商贿赂等问题;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今年以来至6月30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个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通报曝光4批次15起15人。环科园强化部门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新设相关科室审核把控工程款支付进度,对工程支付系统进行排查优化、查漏补缺;正在制定工程款支付操作规范,明确工程款支付流程,以及确需提前支付工程款的审批流程。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审计,重点关注各预算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情况,对存在“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予以揭示,并移送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招投标培训班、学习新条例,并对环科园相关人员作专题辅导;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从制度层面避免被“围猎”,今年以来,共完成94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标段)的招标,建筑面积391790.55平方米,中标价25.7亿元。

25.关于“环科园工程招投标领域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科园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招标范围、应急工程措施等制度;从2023年4月1日开始,全面明确项目代理公司选定方式、报名资料审核、工程代理机构管理和考评、评委抽取流程、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规定,并将收取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有效的必要条件。市级层面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管理工作的操作口径》,多次会商研究招标控制价审核职能调整、EPC发包、限额下发包、工程量变更等事项;市财政局拟制定《宜兴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宜兴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操作规程》,严防超规模、超标准问题发生;市审计局对环科园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国企改革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市公安局先后对北投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武某某涉嫌挪用资金,北投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董事徐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中宜祥瑞建设有限公司、北京首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串通投标等问题立案侦查,现已侦查完毕,对武某某等8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市纪委监委强化对招投标工作的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1件,立案1人;调查环科园招投标领域信访件4件,针对调查发现的企业投标资料造假问题,督促招标单位取消2家企业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今年一季度公开招标项目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共13个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共发现招标代理问题19条和施工现场问题11条并落实整改,其中未发现应招未招、以应急为名直接发包问题;对今年以来的5个EPC项目,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平均投标单位5.6家,中标价12.7亿元;正制定《宜兴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完善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市交通局按照“应招尽招、应进必进”原则,今年以来共有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市水利局随机抽查5个在建工程,通报33条问题并督促整改;对2019年以来政府投资计划内的重点水利、面上水利、移民后扶、美丽河湖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成评标系统相关功能模块开发,对不同单位投标文件有关信息雷同的(如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MAC地址、IP地址,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锁等),及时预警提示;用好全过程电子招标,通过大数据对比技术,发掘疑似串围标的相关线索;技术标评审一律采用暗标横向评审,有效避免评标专家倾向性打分,提高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2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监督、业务指导、考核引导等工作机制,推动板块部门“一把手”约谈全覆盖。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等情况,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谈话制度。对住建、城管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解剖式警示教育,组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2场。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环科园党员干部8人。加强对环科园的日常监督,开展环科园国企专项治理,及时堵塞风险漏洞。市纪委监委下发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纪”实本》,增减记录模块、调整工作要求,累计发放728本;督促领导干部规范报送个人重大事项,动态勾勒领导干部廉洁曲线。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深挖细查9大类作风和腐败问题。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方案把关、征求意见、谈心谈话、问题查摆、整改落实等环节,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各级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覆盖督导。

27.关于“原环科园主要领导任职十年间,立案查处、‘四种形态’运用较少”问题的整改

环科园(高塍镇、新街街道)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2年来,党员违纪立案共75件、政务立案共14件;认真核查上级交办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所有信访均按时按规定办结,问题线索均按规定处置到位,其中完成信访转立案5件。环科园部署开展国企国资、安全环保、招投标、违法建设、环卫物业、民生保障、农村“三资”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自排线索40余条,党纪立案24件、提供政务立案线索5件。环科园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分层次开展廉政教育和主题党课活动,传导管党治党压力。环科园对现有制度性文件进行梳理完善,巡视以来,已建立完善国企监管、投资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资产收购等重点领域制度规定10项。

28.关于“案件查办时效有欠缺,派驻监督线索来源主要依靠信访举报”问题的整改

成立专班处理超1年未办结案件和超期信访件,指定专人定期催结催报。今年,派驻组自主发现问题数、自办案件数、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数同比均实现大幅增长。

29.关于“‘类门阀’问题表现多样,影响恶劣,有的律师事务所违规谋取巨额利益”问题的整改

对相关涉嫌违法违规的律所和律师,按管理权限移交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进行处理,已对两家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进行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理。对相关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开展审查。对相关33个市、镇(街道)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进行排查梳理,全面规范相关单位部门法律顾问聘用情况。严肃查处我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与法律顾问交往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制定下发《宜兴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围绕违法违规执业10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律师行业“警示教育月”活动,推动各律所组织律师学习《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通报警示案例,谈心谈话125人次。已检查律所28家,抽查卷宗196份,发现问题134个,处理违纪党员律师1名,及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宜兴法院组织本院干警签署关于父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评估拍卖机构的回避承诺。开展规范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专项调研,起草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意见初稿,对聘用单位主体、法律顾问资格认定、聘用条件程序、法律顾问职责、考核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制定下发我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标准和公益法律服务积分办法,加强律师行业协会、律师行业党委和律所自身建设。组织举行企业合规、刑事辩护、民商事业务等系列论坛,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红律护企”、服务乡村振兴等活动,推动律师行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投资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优化中介机构管理,实施中介机构“例外管理”,对负向偏差较大的投资项目实行“溯源”,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负有责任的,由市国资办在市属企业范围内,对其采取警告、暂停业务、禁入等惩戒措施。

30.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其亲属与管理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问题的整改

无锡市纪委监委、宜兴市纪委监委分别对宜兴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旭峰,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范智刚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两人均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即时报告等制度规定,常态化收集领导干部近亲属从业变化情况,梳理排查市管干部任职回避情形,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通过信息比对、工作提示、发布通报、随机抽查等形式,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深化落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落实干部监督信息月度通报制度。加强市管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市管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风险排控制度,针对拟任人选家庭经商办企业等情形深入分析研判,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23年3月以来,在市管干部选拔任用中,开展任前信息联审190人次。结合“5·10”思廉月活动,召开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会,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廉政党课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重申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组织调查职能领域范围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对有关经商办企业违反禁业规定的,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市纪委监委对近期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通报,在2023年度廉政档案填报前下发、形成震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中2022、2023年度填报数据内容进行查阅比对,形成数据比对清单,进一步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

31.关于“一些基层带头人带头违纪、反复违纪,侵害群众利益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梳理巡视期间有关基层带头人34人40件信访,已全部报结,其中立案处理4人、第一种形态4人。搭建宜兴先锋“云课堂”,开设“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区,深化“头雁领航”微论坛成效。2023年4月7日以来,由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开展动态巡查717次,查处违法用地9宗,均按新标准严格处罚。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下发农经政策汇编,开展全市村级集体资金违规出借和资产出租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发挥信访举报监督作用,进入整改以来,共收到投诉类信件和网上投诉15件,已转送市纪委监委。

32.关于“部分民生问题推进缓慢,安置房办证数量大,进展迟缓”问题的整改

2022年10月以来,我市已完成剩余58个历史遗留拆迁安置小区的不动产首次登记,涉及房屋17000余套,安置房首次登记完成率达100%。各板块全面进行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拆迁安置户开展资料申领和权证办理。全市共计组织拆迁户领取登记资料近15700套,经拆迁户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10900余套。

33.关于“简单事项不作为,房屋权证拖延未办理”问题的整改

成立环科园历史遗留房产办证工作专班,由新街街道、园区建设局、属地社区等单位,对住户信息摸底统计,加快办理堂前人家安置小区权证问题,在园区行政审批局设立安置房登记专窗,多部门联合办理、优化流程。截至6月底,已向环科园拆迁户发放930套安置房屋办证资料,其中已申请办理产权登记856套,剩余安置房屋正待拆迁户领取资料,提出登记申请后,即可完成权证办理。压实宜城街道安置房交付责任主体,庄只包家地块安置房项目已开工,1号、2号、3号楼均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和二次结构,4号楼已完成外墙工程量的30%,预计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主体竣工验收;曲坊地块安置房项目未开工,曲坊地块设计招标已经完成,已进入深化设计阶段,土地征转正在协调解决中;唐公四里桥地块未开工,总体实施方案获规划部门认可,正进入设计招标阶段。狠抓丁蜀镇安置房建设进度,将安置房建设用地列入计划,正在按规范流程办理用地手续;任墅、美陶、碧水雅居二期安置房均进入联合验收阶段,其余安置房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34.关于“群众关注难点问题破解不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

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誓师大会。由市交通运输局开展30条县道的安全整治提升,4月以来已完成15条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完善、20000平方米路面修复、16900米桥梁栏杆出新、15处道口封闭、13处交叉口改造和2条道路拓宽改造;有序推进51条镇村道路安全整治提升,对沿线安防设施布置进行整改提升,完工12条、正在实施24条、即将开工15条;20条无锡、宜兴市级挂牌督办隐患点位的整改已完成18条;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已完成26公里农路改造、9座农桥改造;完成戈潘线“平安放心路”创建;完成30公里美丽农村路建设,实现美丽农村路乡镇全覆盖。同时,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督查,检查运输企业1054家次,查处“非法营运”案件158起;查处上级通报的“黑榜”企业3家,开展“综合体检”企业31家,约谈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7家。由市公安局启动非标三、四轮电动(燃油)车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2022年10月9日以来,累计检查电动车经营单位1712家次,立案办理销售伪劣产品案件28起,查扣非标电动三、四轮车11328辆次,严查超限超载、“三超一疲劳”、酒醉驾等违法109万余起,办理非法营运、两客一危等行政案件654起,拘留违法驾驶人620人,刑事打击醉驾776人。编撰《宜路平安——宜兴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用指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宜兴实践》,组建“少年交警队”、建立实践基地,邀请在宜名人、在外乡贤拍摄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视频,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整治以来,开展“美丽乡村行”等宣讲活动62场次、系列宣传报道1000余条次。

35.关于“12345政务热线满意度低,一些民生问题群众反复投诉”问题的整改

优化运行机制,将12345热线划转至市城运中心。调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长任组长,城运中心统筹协调全市热线工作,涉及民生保障的单位全部纳入12345联动范围。召开联席会议4次,形成9类57项疑难工单职责分工,制定12345热线运行管理和考核细则初稿。加强督办考核,建立语音回访机制,对回访不满意工单由人工核实后再交办,进行再次整改,4月点对点发送警示函12份。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12345热线阶段性运行汇报,通报黑榜单位和未联系情况。由市纪委监委对办理质效不高的单位开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进行提醒谈话。印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五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宜城街道、屺亭街道、市民政局、新庄街道开展热线轮训。印发热线工单答复、退单及延期模板,进一步规范工单处理。组织开展12345热线月度主题活动,在文明城市创建、消防、出租车、宽带驻地费、中高考保障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分析工作,累计编辑《城市运行管理专报》19期,部门预警报告3期。

36.关于“有关部门罔顾群众正当诉求,导致小区多年未正常供水”问题的整改

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城运中心、公用环保集团、环科园等单位组成工作专班,通过调取和收集基础资料、专业听漏、现场察看等,完成排查维护,该小区供水设施基本满足供水要求。由水务集团进驻小区,采取现场办公等形式,开通接水绿色通道,办理开户182户。加强沟通协商,推动开发商交清所有欠款。针对全市商品房开户情况开展全面梳理、及时自查自纠,发现环科园瑞富华庭小区也存在因工程款未交清导致用水未开户问题,对此,立即开展情况摸底,梳理小区用户情况,提前将231个用户资料录入营销系统,告知开户流程,推动现场办公,加快开户工作;启动给排水欠款追诉程序,将相关事项起诉至市人民法院。

37.关于“提升教育质量群众呼声高”问题的整改

聚焦课堂改革,分学段召开“好课堂”建设现场推进会3场,举办无锡“双新”示范区建设推进会,评选无锡市工程教育优质培育课程项目8个。落实教研员进校园、进班级工作要求,开展跨学区、跨学校和跨学科的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活动。入围无锡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10个。推动省宜兴中学申报新一轮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宜兴一中申报省高品质特色高中。积极开展校园和社会招聘,签约108人,其中研究生26人。持续引进高端人才,省宜兴中学成功签约学科竞赛教练2人。加快名师培养步伐,推荐2名教师参加“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遴选、7名教师参加省教学名师培养对象遴选、6名教师参加“锡教名家”培养对象遴选。加强教师培育,开展县级主导培训项目47个,3500多人次参训。细化落实幼儿园、中小学用地布局,加强教育设施用地规划管控。稳步推进东氿中学、市一中周铁分校、悲鸿中学、东坡中学等工程建设,将市实验中学优化调整为3所具有独立法人的新学校,加快推动金城小学和原铜峰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通过新建和改扩建,新增学位3420个,义务教育阶段超班额数较上一学年下降184个。启用市“入学一件事”招生信息平台,全面推行基础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解决新生入学择班、择师问题。制定《关于试点推行紧密型教育集团的建议方案》,稳步推进紧密型教育集团建设。将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列入年度镇、街道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考评工作意见,完成周铁镇中心幼儿园回购工作,独立建制湖滨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城中实验小学、都山小学、城南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的附属幼儿园。开工建设王婆地块(1)幼儿园,完成新街幼儿园、王婆地块(2)幼儿园、翡翠天元幼儿园施工图设计。实施学前教育优质园三年(2022—2024)创建计划,截至6月底,创建省优质园2所、无锡市优质园4所、宜兴市优质园4所。

38.关于“提升医疗质量群众呼声高”问题的整改

聚焦综合医疗水平提升,加快市医疗中心项目建设,6月底,人民医院川埠分院搬迁至市医疗中心;制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集团化发展、一体化运行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对人民医院老院区重新规划,完成改造建议方案拟制。推进市中医医院三级甲等创建工作,加强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和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推动市中医医院全面实行DRGs付费。将徐舍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由预备转为实施项目,完成相关征地等前期工作。实施“三名”战略,申报省级科研项目9项、省级医学引进新技术评估申报11项。指导监督各医疗机构及时救助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上半年审核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4.5万元。完成市智慧健康项目一期建设,全市1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4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可通过“宜兴健康云”公众号实现预约挂号、门诊缴费、报告查询等功能。聚焦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拟制《宜兴市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实施意见》,解聘超龄村居乡村医生10人,返聘率降至41.7%。对各单位编制需求进行测算,做好优化调整编制的准备工作,在上半年事业编卫技人员招聘中,将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现有114个空余事业编制进行统筹使用。制定卫生室(服务站)岗位专项津贴实施方案,提高在编卫技人员薪酬待遇。建立编外用人审批机制和考核、激励、约束、退出机制,完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宜兴市卫生健康委下属卫生事业单位“三定向”实施方案》,重新核定全市基层医疗机构专技职称岗位2626个,其中高级职称岗位510个,将卫生室(服务站)服务年限作为职称聘任的重要内容。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上半年已有24人分配到卫生室(服务站)工作。推动19家基层医疗机构选派55名医护人员到医共体牵头医院进修学习,54名中级职称医师参与下基层服务。加强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出台《宜兴市加强和完善精神专科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二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草案)》,市五院创建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已初步验收合格,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为96.96%,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0人。派出市五院8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招录精神专科医师6名,推动市五院增设临床心理科、精神病科、社区防治科及精神康复科4个诊疗项目。加大精神专科建设补助力度,由市委政法委新增100.8万元用于保障支撑强制性收治工作;由市财政局在预算中设立“精神专科建设经费”专项,给予市五院120万元定额补助;由市医保局加大争取力度,我市定点精神专科床日费用标准提高至340元。

39.关于“偷埋危废污染土壤严重,水污染事故频发”问题的整改

2023年5月,全市2.5万吨“无主”固废已全部处置到位。和桥镇楝聚村违法填埋的73.7吨危废和其他地块的工业固废已完成分类处置工作,危废填埋地块已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工业固废填埋地块正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由公安机关开展案件复核工作,对顺安达公司违法行为人周某某行政拘留15天;对华燕新电源公司违法行为人毛某某行政拘留7天,对违法行为人姚某某行政拘留5天。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异地交叉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涉水违法企业10家。完成全市64家重点涉水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联网安装运行,确保重点行业企业排水24小时在线监控。开展在线监控专项帮扶2次,出台《宜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社会化运维(建设)单位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及时核查53起在线监控数据异常问题。对全市307家环境风险重点企业进行环境隐患专项排查,已全部完成整改。成立“防范和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将1142家产废单位纳入省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立市小微收集管理系统,纳入小微企业1540家,将74家一般固废重点管理单位纳入一般工业固废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128起;排查外来客土运输船460余艘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9起。编制《宜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建成以垃圾焚烧、填埋,污泥干化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蓝藻、秸秆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固危废处置体系。建立公安、检察、生态环境等部门“一案一议”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关于办理污染环境案件提前介入的工作机制》,开展一体化联合办案;2023年以来,开展污染环境案件联合会商3次,联合查办涉固危废非法倾倒处置等重案要案5件,对3名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对22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成立市公益损害防控和企业合规中心,制定《关于支持公益损害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工作的意见》,开展标准化环境监管软件平台建设,将207家重点监管企业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常态化环境法治体检机制。

40.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成立7个市级巡查督导组,对18个板块、22个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压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提升行动,今年已关停验收化工企业3家,组织9家企业申报化工监测点,加快推动虎皇、开来、环峰电源3家企业入驻宜兴新材料产业园。对全市72家化工企业落实每日安全承诺公示和主要负责人周一带班巡查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对园区外30家重点化工企业开展审计检查,对全市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开展现场核查、事后检查。全面开展“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截至6月底,发现问题隐患9891项、完成整改8933项,处罚企业98家、罚款金额283.65万元,关闭企业95家、规范企业2675家、提升企业391家。

41.关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矛盾加剧,自我造血能力亟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政策意见》,对获得中央、省级、无锡市级荣誉的各村,加大财政资金奖补力度。对上申报19个省、无锡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6000万元,预计可获得扶持资金2000万元以上。深化市级部门与相对薄弱村结对共建制度,杨巷新芳、太华桥涯等村均与结对挂钩部门开展项目联建,有力推动村级造血型项目实施。

42.关于“巡视反馈一些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对在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严禁围标串标,指导环科园制定完善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推动中宜祥瑞公司全面取消内部分包模式。分层分类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专题会议130余场次,针对招投标、工程领域公职人员开展廉政谈话100多人次,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针对投资监管、评审制定若干意见,对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双重论证”,全面规范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住建、水利等领域项目开展专项抽查,随机抽查工程项目18个、及时通报问题63个,加快整改、形成闭环。组织各相关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引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过程监督。建立年度政府投资、国企投资实施项目、预备项目、储备项目库,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后履约评价管理。

43.关于“审计整改仍有不足,一些财政核定非编人员工资等简单问题久拖不改”问题的整改

推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对市交通运输局编外用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核定编外用工指标200名、实有人员190人,全部纳入编外用工实名制管理库。2020年来,市交通运输局共统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批次85人,均严格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坚持举一反三,加强和规范全市编外用工管理,严格控制用工规模,全市编外人员11648人中,机关单位编外人员4212人、镇(园区、街道)编外人员7436人,在指标审核上,做到“先批后用”,未发现无指标或超指标使用编外人员。坚持用工单位提前申报计划并作书面申请、市委编办审核、人社部门公开招聘机制,确保按“公开招聘、凡进必考、择优聘用”招聘编外人员,实行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44.关于“一些小区、写字楼欠缴物业维修资金未整改”问题的整改

催缴收回物业维修资金1692434.1元,其中,与东来房地产破产清算公司多次沟通,对已拍卖房产收到的维修资金,从法院监管账户转入维修资金专户,收回欠缴物业维修资金1518600.3元;约谈江苏鼎基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收回欠缴物业维修资金155778.9元;电话催缴宜兴市凯越置业有限公司,将已售出2套房屋的物业维修资金及时上交,收回欠缴物业维修资金18054.9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宜兴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深化问题整改、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以扎实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宜兴打造区域性国际化中心城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兴新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一是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自觉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向省市委和人民群众交上满意答卷。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攻坚。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化销号,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提出的6方面主要问题和市委分解细化的57项具体问题,以认真顶真较真的作风,持续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算好时间账、任务账、进度账,做到销号管理、闭环处置、不留尾巴。坚持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对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滚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老大难”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可行方案,确保尽快解决;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统筹安排、强化调度、压茬推进,确保按计划、力争超时序完成问题整改。三是始终突出常态长效。注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巡视整改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强化问题导向,找准薄弱环节,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逐一过堂、逐条评估、逐项检查,推动各单位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坚决杜绝书面整改、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等现象。四是全面扩大整改成效。把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创新激励“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巩固维护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把巡视整改与牢牢把握“四个必须”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四个走在前”重大任务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城市发展、加快国际化等行动计划,着力在区域一体化、改革开放、城乡融合、民生改善、治理创新、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领域,取得更多突破性进展、实质性成效,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宜兴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0-87989976;邮政信箱: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8号宜兴市委巡察办;电子邮箱:yxswxc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