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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哨丨公务加油卡的外地记录

时间:2023-06-09 08:3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空港物馨及其子公司空港物博和空港物祥3家公司主营顺义区内业务,怎么加油卡对账单里面有大量外地加油记录呢?”

  此前,北京市顺义区委第四巡察组在对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其下属二级公司北京空港物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空港物博和空港物祥的加油卡对账单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北京空港物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空港物博和空港物祥主营顺义区内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和运输工作。对于这3家既无区外业务,又极少出现出差情况的公司来说,这些大额的外地加油记录到底是从哪来的呢?

  巡察组随即对资金支出和加油充值记录进行摸排。很快,空港物馨公司基层办事人员王某进入了巡察组的视线。由于涉及问题性质较为严重,巡察组于是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该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收到问题线索后,启动相关程序,围绕王某的加油卡充值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调查。

  “你们单位的加油卡是怎么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找到王某了解情况。

  “我们都是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加油卡的。”王某说。

  “麻烦您解释一下,物馨、物祥、物博三家公司主营区内业务,怎么会有大量外地加油记录?燃油申请分配是谁负责的?加油卡主卡、副卡是如何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随即拿出加油卡对账单等证据。

  王某知道事情败露,一时语塞,头也耷拉下来。“是我出售了加油卡副卡,我想着以后补上这个钱,就不会有人发现。”

  经查,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王某就利用其管理三家公司加油卡的职务便利,先后私自出售加油卡副卡76张,套取钱款高达331万余元。这些钱款有的用于归还王某个人借款,有的用于其家庭支出,还有的通过高额消费被他挥霍一空。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罚金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