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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摸鱼收车费

时间:2023-03-30 08:5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公共停车泊位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本应认真履职却因为贪欲将手伸向了停车费,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最后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深渊……”近日,在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手莫伸》中,该区城市管理局公共停车泊位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徐某某悔恨不已。

此前,梁溪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巡察组移交的区停车办收费管理混乱的问题线索,随后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核查组工作人员在市中心商务区一处露天停车场进行现场查勘时发现,停车场有100多个停车位,每天进出车辆较多,但是区停车办每月收取的停车费只有5000元,一个车位平均每天收入不到2元。

核查组工作人员随即找到区停车办主任徐某某了解情况,徐某某解释道:“停车费是由停车办聘用的收费员收取,采取核定收费指标每月定额上缴的方式上缴到停车办。有些车位停车量不足,所以收不到停车费。”

“这些车位的收费指标是怎么核定的?你们对车位收费进行过测评吗?”核查组人员追问。

“这个……因为停车位数量太大了,有的现场去测评,有的没有。”徐某某说。

核查人员又对收费点位进行了实际测评,发现与市中心停车收费5元一小时的标准和每天的停车数量相比,停车办核定的收费指标明显偏低。

同时,核查人员还发现,该处停车场的停车收费公示牌显示的收费单位是梁溪区停车办,但扫二维码缴费后显示的却是无锡市智宏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

“这个停车场是区停车办直接管理的吗?”核查人员询问徐某某。

“这个停车场之前是我们管理的,2019年根据区里统一安排,全区公共停车场都由第三方公司管理,这个停车场也移交了。”徐某某说。

可是,核查人员来到徐某某所说的第三方公司进行核查,公司负责人拿出了移交的停车场清单,清单中并没有徐某某所说的这处停车场。

面对核查组提供的证据,徐某某说出了实情:“那个停车场我交给了一个和我要好的老板在管理,区里好几个停车场和路边停车泊位都是让这个老板承包的。接到移交停车场管理权的通知以后,我们就商量把这个停车场先不要移交继续经营,以为不会被发现。”

经查,徐某某利用担任区城管局停车办主任的便利,通过指定老板承接相关停车场业务,降低收费指标为其谋取利益,收取好处费180余万元。最终,徐某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以此案件为突破口,梁溪区纪委监委对公共停车领域腐败问题深挖彻查,共立案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此外,针对案件暴露出的违规承包、管办不分、侵吞资产等问题,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向区城管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推进全区公共停车管理专项治理,搭建停车监管平台,实现全区公共停车资源统一经营、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