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无锡市司法局原局长刘亚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亚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入党誓词,对党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虚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贪财恋物,违规收受礼金、礼品;以“雅好”为名,行“雅贿”之实,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滥用职权,擅自拍板,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
刘亚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亚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亚军简历
刘亚军,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江苏盐城人,本科学历,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起,先后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88年10月,任海南省琼南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1990年1月起,先后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1997年7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兼南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新区人民法庭庭长(1998年6月明确副处级);2001年1月,任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2002年12月,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4年5月明确正处级);2007年12月,任无锡市司法局局长;2008年1月,任无锡市司法局局长兼无锡市劳教所第一政委;2013年12月,任无锡市司法局调研员;2017年10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