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民政局原老龄工作科科长薛蔚履职不力问题。2011年3月至2017年11月,薛蔚在担任江阴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科长期间,未严格按照“尊老金”发放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部署对江阴市“尊老金”发放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也未有效组织开展“尊老金”发放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导致江阴市“尊老金”超发200余万元。2019年12月,薛蔚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安监科科长陆益敏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11月,无锡市城市安全整治督查组在对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内企业督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陆益敏作为新材料产业园安监科科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以上共性问题。2020年1月,陆益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惠山区洛社镇商业支部书记蒋志红在物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问题。2011年3月至2019年11月,蒋志红对物流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应付了事,未按相关要求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理并收回出租土地,对相关企业的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物流业务行为听之任之,知情不报。2020年1月,蒋志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无锡吴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陆炜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9年初,陆炜在负责梅里古镇二期河道建设过程中,未认真审核设计方案,不掌握施工相关要求,也未及时将设计方案报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导致工程建设工期大幅度延长,影响了古镇二期整体建设推进,延误了开街时间。2020年6月,陆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案例发生在基层民政、安全生产等重要民生领域,是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受处理的干部,有的落实上级要求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工作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有的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究其原因,根本在于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仍不牢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仍不振作,依法治理、精准施策的真本领仍然缺乏。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深入整治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形成上下同心、左右联动、齐抓共管、不断深化的良好工作局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工作中担当尽责,扎扎实实干出实绩,实实在在让群众满意,力戒空谈,以行动示范表率、释放信号、引领新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精准问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细开展调查、精准界定问题、精确甄别责任,让党员干部感受到严管的力度和厚爱的温度,巩固深化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推动我市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