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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3-15 10:11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根据无锡市委统一部署,无锡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202373日至831日对江阴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巡察,并于101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江阴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无锡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真抓实改,全面整改,务求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抓好市委联动巡察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对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全盘接受、认真反思,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市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有关巡视工作会议、省委巡视江阴及无锡市委联动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无锡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明确具体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无锡市委第一联动巡察组巡察江阴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共同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安排,挂图作战、动态销号。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整改质效。充分利用落实无锡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契机,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对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标准,全面梳理履行职责和自身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步整改、系统整改。突出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深度结合,既找准个性化问题的解决根源,也找到共性问题的机制“症结”,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派驻监督靶向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驻点办公方式。按照应驻尽驻、突出重点、优化调整的原则,严格按照《江阴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驻点办公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行派驻机构赴规模较大、权力相对集中、监督对象较多的被监督单位驻点办公,目前9个派驻组已分别在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驻点办公,实现对驻在单位常态化、近距离监督,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前哨”作用。

二是提升日常监督质效。压实派驻监督责任,完善派驻机构考核,将日常监督主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指标,督促派驻机构规范履职。加强日常监督,聚焦被监督单位职能和主责主业,通过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分析研判、实地调查等监督方式发现被监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靶向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是深化“嵌入式”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问题线索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研判分析,找准“嵌入式”监督切入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年至少立项1个,综合运用审查调查、问责追责等措施精准发力,主动发现问题,纠治突出问题,强化监督刚性,推动被监督单位防范廉政风险和规范权力运行。

四是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委机关业务培训,通过年轻干部“双导师”帮带、室组地干部交流锻炼、挂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建融合业务课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查信办案能力、监督执纪水平。

2.关于“基层案件质量还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评促建,开展常态化机动式案件质量评审。建立常态化机动式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结合案件质量“季季评”开展机动式案件质量评审。2023年12月,抽取各镇街园区36件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并将评查情况在全市通报,推动开展闭环式案件质量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审核,建立“乡案县审”有效工作机制。建立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商工作机制,加强对镇街园区案件质量的源头把控。制定《江阴市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指引(试行)》,修订完善“乡案县审”模拟卷,进一步明确“乡案县审”业务流程和责任分工。组织“乡案县审”工作研讨会,集中研究解决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困难,现场交叉审理各镇街园区案件,把好程序手续关、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三是夯实基础,加强监督办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开展镇街园区案件质量调研,持续修订完善模拟案卷并加强业务辅导。2023年以来,共集中组织6期案件质量评析活动,对12个自办案件进行解剖式评析。落实镇街园区新任纪检干部跟班实训等措施,对镇街园区纪检干部定期进行纪法测试,通过以考促学、以干代训,全面提升办案人员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办案水平。

3.关于“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江阴市纪委监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5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大宗办公物资和设备采购等事项必须上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2023年共召开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25次,审议议题416个。

4.关于“干部选配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拓源选优,干部队伍持续壮大。统筹用好公务员招录、事业招聘、军转安置、干部转任等渠道,加大干部引进力度,有针对性地选用具备侦查、金融、审计、会计、计算机等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2013年以来,新引进干部9人。

二是强化干部选配,派驻力量持续增强。优化干部调配,有侧重地为派驻机构增强人员配备,注重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提拔使用。巡察反馈以来,共选配派驻干部6名,提拔派驻干部3名,派驻组人员配备率达86.4%。

三是强化轮岗交流,干事活力持续激发。积极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岗位经历单一、同一岗位任职较长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帮助干部弥补知识弱项、能力短板、经验盲区,提升能力本领,提高工作效能。巡察反馈以来,共交流轮岗14人。

四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完成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换届选举,9位同志当选为机关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首届机关纪委,5位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为推进机关党建和纪律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5.关于“指导基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基层纪检干部培训。注重将基层纪检干部一体纳入培训对象,举办“清风学堂”“纪检讲坛”7期、推送“理论学习微课堂”23期,进行“周测月考”25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析、评查5次,分层分类组织基层纪检干部赴江苏大学纪检监察学院等开展学习培训,组织基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监委业务科室上挂学习36人次,不断增强基层纪检干部的履职能力。

二是夯实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积极推进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强基工程”建设,争取市委支持,配强基层纪(工)委书记。巡察反馈以来,共调整4个镇(街)纪(工)委书记。深化领导包片挂钩机制,通过下沉一线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督导检查。

6.关于“日常监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把干部队伍建设纳入机关各部门自身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强化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政治自觉。对照《江阴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集中学习交流,督促履责尽责,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委主要领导对新提拔或调任的8名副科职以上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明确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意识。

二是综合施治促规范。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综合运用座谈调研、走访家访、谈话提醒、个人事项报备等,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综合表现、社会交往等情况。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03条。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随访,委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派驻监督单位8家,通过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方式了解派驻干部履职情况。

三是正反教育守初心。注重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忠诚卫士——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风采录》、朱陈等同志先进事迹和身边先进典型,引导干部学有标杆、做有示范。加强反面警示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赴江阴市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结合身边案例,编印《醉酒驾驶存侥幸 纪法不容尝苦果》等警示教育材料开展学习交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初心使命,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尚。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政治监督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加强监督保障。2023年7月以来,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等专项监督。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工业园区升级改造、科创江阴建设等重点任务的全程监督。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开展“三清三治”跟进监督和专项整治行动调研座谈会,督促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紧扣中央、省、无锡市部署的重点工作和专项监督任务,结合市委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细化梳理政治监督清单,以项目化、嵌入式监督为抓手,强化对账监督,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好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从推动全市政治生态建设规范化、精准化的目标出发,探索建立全市党政单位政治生态档案,为日常监督提供有力抓手。

2.关于“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政治责任。协助市委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将履责情况纳入党的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二是推进标本兼治。紧盯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通过调研监督、暗访督查等形式加强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级分类开展廉情抄告、廉政约谈。紧盯关键少数,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凝聚监督合力。深化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工作机制,推动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对本行业、本条线、本领域的监督和监管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查处、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县域监督体系。

3.关于“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力度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从严从实靶向监督。聚焦“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战略、乡村振兴等市委重点工作,精准选择监督项目,开展“监督护航·助企敢干”专项行动、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专项督查整改情况“回头看”等,督促主责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提升统筹监督质效。坚持监督和办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探索健全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高效整合信息、资源、力量,推动各室办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统筹联动、同向发力,贯通融合、协同高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4.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履行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整改“全流程”督查。牵头制定《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督查方案》,对省委巡视、3个专项检查以及5个无锡市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同部署、同推进、同督查。成立市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督查组,聚焦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有序化解,并形成督查报告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二是压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针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教育、医疗、镇街和村(社区)等单位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抓好整改,持续提高整改质效。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专门约谈4个被巡察乡镇和8个被巡察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对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重不力的1名社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处分。

三是强化整改督查和问责。推进督查绩效评估信息共享,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同步开展重点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和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现巡察整改督查“全覆盖”。2023年12月,对52家整改期满一年的单位开展重点问题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巡视巡察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予以问责追责,2023年以来已问责追责2人。

5.关于“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前哨探头”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协同联动,整合基层力量。积极探索建立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整合基层纪检力量工作机制,全面整合兼职监察员力量,每月抽调1名兼职监察员在监察员办公室进行短期轮岗锻炼,开展联合办公,协同办案,加强实战锻炼。每季度各片区组织开展一次交叉监督检查,有效发挥基层纪委合力,有力促进基层监督提质增效。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前哨探头”作用,对监察对象廉洁从政、依法履职、秉公用权等进行全方位督查,聚焦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专项督查,紧扣履责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有效提升监督质效。把握监督重点,结合基层纪委的重点任务,开展专题调研,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意见和整改建议。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促进高效履职。健全考核机制,调整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考核权重,增设案件质量、信访办理、借人用人、日常监督数据等考核加扣分项目。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季度片会制度,重点对疑难问题线索、信访件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推动问题线索处置,提高案件查办效率。

6.关于“关键少数监督还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上级“一把手”抓好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把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责情况纳入党的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调研监督、集中约谈等形式督促职责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整改销号。

二是督促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探索构建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四项监督”工作机制,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办法,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带头履行好日常管理监督责任。

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专责“探头”“前哨”作用。用好用足参加会议、谈心谈话、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廉政把关、实地调查等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发挥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真正把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

7.关于“警示教育针对性还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分级分类警示教育工作指引,推动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提醒和新提任市管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考试,通过开发分层分类的警示教育课件,深化“点单式”宣讲,以身边案为题材拍摄纪法警示短视频开展一案一警示;编印重大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持续敲响警钟;以不同领域、行业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分级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江上清风”微信公众号公开通报案件13期,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制定实施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压紧压实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对照“铸魂、廉韵、亮节、星晖、齐鸣”五大行动内容,梳理工作重点,系统施策、加强协作,构建品牌引领、多维支撑、全域覆盖的江阴特色廉洁文化体系。举行“江上清风廉润暨阳”江阴市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发布廉洁文化手绘地图2.0版暨廉洁文化旅游专线,举办“锡剧廉洁教育进校园”观摩活动、第四季“清风故事会”,建成蟠龙山新时代廉洁文化公园,开展“江上清风·家风传澄”等家风建设活动。举办“江上清风”廉洁文化作品大赛,开展全市廉洁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在无锡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稿件79篇,“江上清风”微信公众号共发推文304篇,持续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8.关于“监察建议促改力度还不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建议全周期管理。制定《江阴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指引》,明确应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的情形,规范纪检监察制发、送达、整改反馈、督办、检查评估等工作流程,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以来,全市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68份。

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建议专业性实效性。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质量把关,对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的8种适用情形和提出监察建议的9种适用情形予以明确,纪检监察建议书由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审核后下发。2023年以来,围绕文物保护工程及专项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医护人员廉洁从医等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推动规范财务管理和招投标流程,加强行业内控制度建设。

三是从严从实把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关。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评估机制,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将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全年党建考核、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政治巡察、日常监督、述责述廉等重点内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的,依规依纪依法对被建议单位相关人员追责问责,并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9.关于“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联动监督工作机制。以市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监督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推动各职能监督和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工作部署后的检查督导、跟踪问效、发现问题、移送问题等职责,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联动监督体系。

二是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坚持监督和办案贯通融合、一体推进,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等办法,高效整合信息、资源、力量,统筹联动、同向发力,贯通融合、协同高效,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办案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注重问题整改常态长效。建好用好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深入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监督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细化监督责任分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牢问题整改,推进长效治理。

10.关于“以案促治成效还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工作指引,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定《江阴市纪委监委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指引》,要求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等五大类案件,应组织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并明确了案件剖析重点内容、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流程步骤等。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协作的以案促改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有效衔接、高效协同的以案促改工作格局。

二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围绕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发现病根、找准病灶,推动发案单位查补漏洞、完善制度。2023年以来,共推动完善制度机制25项。

三是做实监督促治,推动举一反三系统治理。对于案件暴露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组织开展项目化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风险、深化改革、系统治理。深化国资领域监督促治、以案促改,持续深化镇(街道)国有资产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试点工作专项监督,推动建立健全“1+2+N”制度体系,出台《江阴市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高水平的国资监管平台,实现对国资全要素、全流程、全方位有效监管。

11.关于“审查调查工作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强化程序意识。编印《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包含32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编印党纪和政务模拟案卷4本,重点采取个人自学、线上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结合党支部、党小组党建业务融合课堂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培训。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全员测试3次,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开展审查调查工作质效评价,纠治顽瘴痼疾。建立健全审查调查调研督导和工作调度制度,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派驻监督、监督办案、巡察工作专题调研。对重点监督专项和重大案件办理,由主要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结合案件质量评查,通过部门自查、平台抽查、案卷检查的方式,对证据材料、事实材料、程序手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推动问题整改。

三是持续开展案件质量季季评,及时查纠问题。深入开展案件质量“季季评”活动,在开展案件集中评析的基础上,对各镇街园区纪(工)委36件自办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通过互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发现共性问题并在面上进行通报,推动评查发现问题有效整改。

12.关于“综合效果还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监督职能,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建立立案前会商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2023年,第一种形态和第二种形态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数的91.3%,比上一年度提升2.3%。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健全立案前会商制度。制发《关于建立江阴市纪委监委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商工作机制的方案》,先后组织对37件自办案件进行立案前会商,对案件追究纪法责任的必要性和审查调查的可行性进行源头把控,同时对案件的取证规范性、定性精准度进行前置引导,在立案之初打牢质量基础。

13.关于“谈话安全措施还有疏漏”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监督执纪执法主办人负责制。开展不规范办案行为专项整治,对照谈话安全8个方面内容,逐条逐项开展监督检查,与专案组逐一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明确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贯彻“无安全不办案”要求,明确各层级、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提升安全意识,明确安全工作流程。

二是落细监督办案安全“闭环管理”。加强办案人员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召开办案安全专题会议5次,严格落实安全首课、领导首谈制度,要求所有办案人员签署安全责任告知书,在谈话前做好对象“六必知”工作,重点对6类高风险对象开展风险评估。通过监督检查,共发现不规范办案问题29个,下发安全提醒单6份。

三是加强重点场所关键环节日常监管。对留置场所消防、监控、录音设备进行升级完善,对4个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镇街谈话场所进行重新改造。每周对谈话场所电路、机房、视频监控等重点部位进行隐患排查。采取实地检查、视频抽查方式加强对市镇两级“走读式”谈话的安全监管,印发《关于全市“走读式”谈话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目前,各镇街纪(工)委谈话室均与定点医院建立了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签订了医疗保障协议并明确联系人,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置。

14.关于“涉案财物处置还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按照《江阴市纪委监委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细化涉案财物管理要求,对涉案财物查扣、保管、移交、处置各环节明确具体步骤,与市财政局建立涉案财物移交机制,确保每一笔涉案款、每一个涉案物品来源清晰、程序合规、处置到位。

二是压紧职能部门涉案财物处置责任。按照《江阴市纪委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明确案管室履行涉案财物监管职能,办公室履行具体保管职能,各专案组负责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权责清晰。目前,所有新办理入库的涉案财物均严格执行规定,在移交、保管、处置环节由三方共同见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三是加强涉案财物日常监督检查。每月由办公室、案管室、承办部门对涉案财物存放保管、措施使用、程序手续、财物账目、处置移交等方面进行三方联合对账。

15.关于“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还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规范采购管理工作,梳理采购工作廉洁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重点对采购项目、工程款支付等进行严格审核。

二是强化执行力度。严格对照制度要求,督促承办室(组)规范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对采购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刚性执行到位。

三是明确采购流程。明确大宗办公物资、设备以及服务采购等事项的量化标准及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策制度,限额以上各项目的实施、合同签订、支付经集体决策决议后执行。强化采购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流程的监督,加强采购项目履约管理,确保采购质效。

四是核查采购风险点。如采购程序不规范、采购方案不符合预算要求、未进行比价程序、合同条款不清晰、验收不规范等等。

1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整、报废等实施全面管理,确保所有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到位。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资产编号、名称等要素标明到位。

二是全面清点现有固定资产。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委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三是完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根据盘点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标签粘贴,确保分类管理到位。

四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每半年对新增、调整、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盘查登记。

17.关于“财务报销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财务报销制度。细化完善财务报销程序,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每一张报销凭证附有支撑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报销手续,专人管理财务报销,保证凭证的完整性。

二是主动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将邀请审计局对本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列入2024年度计划。积极配合审计和财政专项监督,以审促改,不断规范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开展清查整改。对2019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清查,完善原始票据凭证,做到每张凭证附件有依据、有清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问题导向,常抓不懈深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二)狠抓关键环节,不折不扣压实责任。抓实巡察整改工作每个环节,坚持不破不立、先破后立,坚持见人见事、建章立制,将该整改的改彻底,该建立的建到位。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印证、挂账销号的办法,完成一件销号一件,验收一项通过一项,确保件件落实、条条过关。

(三)坚持以改促进,立足长远推进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立足长远,着眼未来,全面纠治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努力形成配套衔接、全面覆盖、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更高的起点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江阴改革发展全局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0-86860216;邮政信箱: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9号市纪委监委;电子邮箱:jwb216@163.com。

 

中共江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