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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时间:2022-08-12 08: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漫画/周盼

浙江省兰溪市纪委监委借助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实现村级事务全部线上流转,推动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开展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推动构建监督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机制;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梳理涉群众利益、权力运行风险较大的小微权力事项,以“小微权力清单”的形式编订成册……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监督小微权力,确保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所谓“小微”,往往是涉及党员干部级别不高,涉及事务看似不大,所涉金额也不多。比如,村干部统计发放村民的各项补助款,教育部门干部统计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分配入学名额,等等。但“小微”并非“轻微”,不容忽视。小微权力直接连通群众,是政策落实的“神经末梢”,行使效果好坏,就反映在群众身边,影响更直接更具体。可以说,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事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规范小微权力,清爽社会风气。干部是群众的榜样,作风是社风的标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持续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惩治力度,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摒弃特权思想,取得了明显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监督好小微权力,既加强涉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也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让党员干部规范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