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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化水平

时间:2022-06-30 09:3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善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水平、规范化水平。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监督信息化是推动治理的杠杆和支点,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全面运用信息化技术,可以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从而推动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实施“一盘棋”战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发挥纪委监委职责职能作用,完善信息化管理专责机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指导纪检监察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库建设,提升专责机构理解业务、把控全局、解决关键问题、指导研发落地的能力。要注重增强监督信息化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坚持创新发展,推进监督工作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推动上下贯通、动态更新、实时监督、精准处理,为基层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涵盖方方面面,实际建设中,要本着“满足当前业务需求、分期建设分步推进”的原则,保证信息化建设平稳运行和提质升级。要把握好系统性、体系化发展特征,发挥信息化系统集成、开放融合的优势,推动监督更好融入基层治理,横向促进各类监督协调协同、贯通融合,纵向推动监督下沉落地、直达群众,织牢织密数字监督网,逐步提升治理水平。

注重网络安全建设。网络安全是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化发展的首要前提,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统筹构建安全防护、运维管理、合理使用等信息化基础体系,提升网络监控、容灾备份、应急处置等能力。要建立常态化网络安全防控机制,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审查等管理制度,构建数据存储、传输、应用、供应等全链条安全防线。要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监督数据分级分类、依权限使用、监督制衡等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数据运用全程留痕、严格监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要结合业务工作,推动信息化手段运用有新突破,围绕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信息化、法治化、规范化目标要求,立足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建立数据治理和安全体系,依规依纪依法采集、归集、利用和管理数据。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手段,延伸监督范围,拓宽监督领域,联通线上线下监督,积极探索“互联网+”与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度融合,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