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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延伸探头规范“转分包”

时间:2021-12-28 14: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日前,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现场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该中心道桥工程部副部长郑某对利用职权为亲友承揽建设分包工程一事懊悔不已,“为一己私利,我帮亲友打招呼接工程,本质就是排斥竞争、垄断经营……”

  此前,无锡市太湖隧道(宜兴至马山段)、大拈花湾等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入场前廉政排查时,一条关于郑某的谈话信息引起了大家的警觉。

  “郑某常年跑工地,不怎么来上班,听说他最近又买了套房,只知道他妹夫是工程老板……”当纪检监察组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时,一名被谈话人说。

  在随后的亲属从业关联度调查中,纪检监察组发现,郑某所负责的项目的承包方与其妹夫蔡某经营的公司有过多次合作。分析研判后,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随即对郑某展开初核。“我们查阅施工记录,发现蔡某公司近年来承揽的土石方、桥梁建设等,几乎都是郑某负责项目里的分包工程。而从郑某银行账户流水看,蔡某每年都有几次给他大额转账的记录。”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锋介绍。

  面对核查结果,郑某主动交代了利用负责施工管理、履约考评、竣工验收、款项支付审批等权力,向承包方施压帮助亲属等承接分包工程,并从中受贿的事实。最终,郑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实际上,承包企业之所以愿意买郑某的账,把工程分包给其亲属,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履约考评的成绩几乎全凭郑某说了算。”杨晓锋说。

  针对郑某等案件暴露出的监督缺位问题,无锡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举一反三,组织工程管理建设部门与施工承包企业签订廉政合同,制发廉洁工程联动共建告知函等,进行廉政提醒,压实“一岗双责”,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并从优化履约考核机制入手,要求建管中心从多部门抽选人员,组成考评组现场打分,实现相互监督,公开透明。此外,还会同建管中心开发“云上项目监管信息化系统”,对工程项目从设计、招标、变更到验收交付的全流程实施在线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为堵住监管漏洞,防止施工承包企业私自转包分包工程,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与市住建局联合搭建的建筑工地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测工程人员到岗履职状态,随时发现人员变更等异常情况,及时提醒职能部门纠治整改。

  “只有把监督探头延伸至工程管理建设部门和施工承包企业两端,才能有效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无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周凤琴表示,市纪委监委正在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合力构建行业人员信用体系,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注重发挥各方监督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护航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