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接受巡察期间,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巡察工作,落实即知即改要求。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4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及时制定方案。局党组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对照6个方面39个整改问题,出台了102项整改措施。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分别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了牵头领导挂牌督办、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机关党委协调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和组织体系。
(三)坚持全面整改。在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及巡察后,局党组立行立改,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部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说不清、个别下属单位上下班制度执行不严、开展警示教育不足等方面的问题,立即制定出台了《无锡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及时对1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并进行通报。举办水利系统干部学习会,150名水利党员干部接受了为期一天半的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商波涛、江南大学副教授唐忠宝分别就加强新时期意识形态建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测试,邀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晓炜为广大干部职工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崇宁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红岩作《宪法》《监察法》专题讲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水利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巡察意见反馈后,针对反馈的39个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102项整改措施,目前75项已经整改完成和进一步深化落实。
(四)注重统筹结合。进一步提高整改工作实效,把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水利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当标杆、示范和领跑者。
二、整改落实情况(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39个整改问题中有16个已整改完成。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性、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下发《无锡市水利局2019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12个主题的学习任务,确保全年学习次数不少于12 次。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纪律,规范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通过专家授课、领导干部上党课、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综合素养,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确保每人每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四是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突出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日”教育活动,加强党性锻炼。五是整理下发党的理论基础知识摘要,推动水利党员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 次,主要负责人做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将班子成员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坚持主动正面发声,制定《无锡市水利局新闻发言人制度》,优化水利网站和“水韵无锡”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衔接,强化宣传引导力。
3.关于“党管干部原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新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规范会议记录。
4.关于“部分下属单位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立即排查所有车辆。目前所有车辆已全部安装GPS且运转正常,工作租借的车辆已归还原租借单位。二是规范车辆加油程序。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维修、ETC卡充值均需填写相应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执行。三是加强车辆监管。定期检查车辆台账及车辆运行情况,做到有迹可循、有账可查。四是强化制度建设。督促局直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市水利局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制定出台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
5.关于“个别干部存在不担当、不尽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局党组对个别中层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认识改正错误。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意识。三是认真执行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水利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激励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投入到水利工作创新发展之中。
6.关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违纪人员处以行政处分(降低岗位等级),进行谈话提醒,使其认识并改正错误。二是严格落实《市水利局公职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管控实施办法》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干部职工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提高抓早抓小、抓好预防的能力。三是严格执纪,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和程序处理,不姑息迁就,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7.关于“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的意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上下班制度等纪律约束。二是对个别干部存在的不良倾向,组织专项学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尽心尽责的意识。三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8.关于“日常异常行为管控还存在盲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违规借贷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责其作出情况说明,及时付清借款利息。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严格落实《市水利局公职人员日常异常行为管控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
9.关于“部分工作人员经常在外参与评标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对多次外出评标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其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市水利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评审评估活动暂行规定(试行)》,切实规范水利干部职工参评行为。三是组织开展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清理,对违规“挂证取酬”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停止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取报酬,目前所有持证人员已停止违规“挂证取酬”。
10.关于“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中标单位及时按合同约定提供履约保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1.关于“清淤工程单价相差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工程造价管理,并经相关部门审查后实施。
1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远超合同价”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工程前期特别是施工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程勘测、设计等工作,避免工程实际结算金额远超合同价现象的发生。对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多的工程,报经局党组和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及时与施工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13.关于“部分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举一反三,对所有工程变更进行再梳理,按照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进行逐级审批,如发生重大工程变更则需经技术论证,涉及需调整概算的项目,及时按《无锡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进行报批。
14.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核定结果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全面落实银行账户的规范化管理。
15.关于“个别下属单位违规出借大额资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加强资金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加快工程施工资金审核,提高审批效率,缩短工程款支付时间,规范工程款支付方式。
16.关于“财务处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督促水资源管理处予以整改,目前实行了工会与行政分列设账。二是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水平,组织集中学习相关财务管理知识,制定和完善相关财务内控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2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未能深刻领会新时期水利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期治水方针,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健全完善制度,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三是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创新,打造特色亮点,继续保持无锡河长制的领先优势。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加快河长制管理平台建设,提升河湖治理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制度,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水利系统党建工作形势,统筹谋划下阶段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严格按照市委“三项工程”要求,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在局直系统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当领跑先锋”行动,争当服务高质量发展领跑先锋,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四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五是积极参加理论学习研讨,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全年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解决党建重点难点问题不少于2个。于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领导班子成员间沟通交流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加强学习教育,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支部活动、党小组活动,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提升作风,增强班子成员的责任心、凝聚力和战斗力。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落实班子成员之间谈话提醒机制,班子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之间定期开展交心谈心; 增强党组班子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二是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及新出台的三定方案,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建立重点工作责任制和挂钩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履责担当,增强工作合力。
4.关于“局党组议事规则不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于6月底前完成。
5.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和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完成了《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办法》,目前已有743家企业领取了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手册。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全面执行电子化招投标,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三是结合我局出台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管力度。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研究制定《无锡市水利勘测设计单位履约考核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设计单位的质量考核,加强技术审查,提高勘测设计质量水平和前期工作质量,达到初步设计的深度,减少设计变更情况的发生。于11月底完成。二是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应行业规范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与进度管理、验收与评价管理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各阶段建设管理程序办法。于11月底完成。
6.关于“党组思想政治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4月中旬组织党员干部赴井冈山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培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交心谈心,建立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联系制度。召开党外干部、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搭建思想政治工作平台。于12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强党外优秀干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使优秀年轻干部尽快加入党的队伍。全年计划发展党员5名,于12月底前完成。
7.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干部专业、年龄结构。二是完善《无锡市水利局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调动干部职工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积极性,在全局上下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加快紧缺人才、后备干部的储备和培养。二是结合2018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考核实施办法。
8.关于“重点岗位部分中层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的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高度重视干部交流工作,结合本轮机构改革,根据岗位业务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加大不同岗位干部之间的交流,实行多岗位锻炼。目前,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已完成。二是制定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于6月底前完成。
9.关于“党建工作台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支部台账记录,充实丰富记录内容,完善记录要素,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每半年开展一次党支部“晒台账、亮特色、强基础”互查互评活动,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于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组织学习《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试行)》《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等文件,按照“组织设置标准化、班子建设标准化、组织生活规范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化、活动开展规范化、基础保障规范化”要求,认真对标找差、落实制度、完善设施、规范工作,统一下发党支部工作台账记录本,确保年内各基层党支部全面完成达标任务。二是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内容和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突出政治性、强化严肃性、提升实效性。三是定期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台账记载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开展讲评,在局系统进行通报。四是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开展个性化的党建活动,形成“一支部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的生动局面,不断增强党支部活力。于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二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上一次党课,于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查摆问题不深刻,剖析问题不透彻”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已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按照《准则》要求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自觉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把学习上级民主生活会各项规定列入学习研讨环节的必学内容,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围绕会议主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积极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努力把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入查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带头示范,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于12月底前完成。
1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出台局领导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于6月底前完成。二是结合水利干部队伍实际,深入基层,加强与基层党员干部沟通,及时掌握基层党员干部的合理诉求。于12月底前完成。
13.关于“局党组未严格落实《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严格执行市级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务接待台账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认真进行整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修订完善《无锡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对无公函确需接待的履行报批手续。二是督促局直单位参照制定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于6月底前完成。
14.关于“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形式大于内容,修订不及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整合完善《无锡市城市防汛工程修建、养护及运行管理项目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梁溪区城市防汛工程运行管理经费相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城市防汛工程运行管理经费支出范围。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已开展制度完善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15.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调研不足,存在‘走马观花’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分管处室和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开展谈话谈心,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二是按照新出台的“三定”方案,专门设置“基本建设与监督处”,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今年上半年,计划出台年度调研工作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一个重点调研课题。二是年底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完成1 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着力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16.关于“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常态性廉政警示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升教育成效。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及时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17.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二是局党组根据市委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针对各职能处室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修订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计划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和解决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计划6月底前和12月底前组织开展2次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典型案例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分管领导每季召开一次职能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指导督促职能处室抓实抓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12月底前完成。
18.关于“水利系统各项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无锡市水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已全面执行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制定了《市本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并已发文至各市(县)区水利局、局城防处、太闸处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梳理并与市财政局会商后印发执行。二是已开展《市级防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三是已完成《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上半年发布实施。四是已完成《无锡市河长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送稿)的制定,计划于6月底完成。五是已修订完善《无锡市农村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蓝藻(水草)打捞处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蓝藻(水草)打捞处置项目管理办法》。
19.关于“预算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精细化为切入点,加强预算编制前期调研工作,科学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同时加大对项目的审核和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提高预算执行率。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积极与滨湖区水利局及马山街道协调对接,按工程量完工比例给予市级补助资金,协调财政把剩余补助资金予以追回。于12月底前完成。二是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阶段建设管理程序办法,杜绝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于11月底完成。
20.关于“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2019年起对专项经费中涉及的同类项目进行合并,超过30万元的一律进行政府采购。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研究制定《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无锡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增强制度执行力。
21.关于“国有重大资产长期闲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对相关资产进一步完善手续并经第三方评估后公开拍卖或出租,确保资产保值升值。
22.关于“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一是已对2008年至2016年间由建管处为蓝藻办购置的车辆和打捞船进行分类甄别,对完成工程审计与财务批复的车辆和打捞船已于4月22日完成资产移交。二是研究制定了《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经费使用、日常维护及核销等管理制度。三是2018年市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中心成立后,对防汛物资进行了重新登记入库,规范调度、领用等台账记录。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对未完成资产移交的打捞船,查明具体实施主体,积极协调市财政及审计单位加快审计与财务批复,同时根据设备购置价格移交蓝藻办进行暂估入账,待工程财务决算批复后一周内完成资产移交。
23.关于“上轮巡察共反馈4方面14个问题,通过本轮巡察发现2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结合水利职能和编制情况,明确相关人员挂职部门和时限。合理调配人员,充分发挥人员的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效率。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一是进一步完善淤泥固化《质量控制方案》和《疏浚淤泥固化资源化处理——普通回填利用的企业标准》,经审查论证后作为太湖清淤项目质量检验控制标准。于12月底前完成。二是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挂职锻炼与交流轮岗有关制度。于6月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前期认真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下一步整改任务仍然艰巨,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还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深入推进,不断形成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水利改革发展形势要求,水利管理服务方式转变还需持续推进; 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仍需进一步解决,针对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攻坚、持续推进、督促检查的力度还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整改还需加快推进,在健全制度、理顺机制上着力,确保改出实效。市水利局党组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水利系统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增强“四个意识”,在突出政治整改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突出政治导向抓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抓好市委巡察整改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始终注重坚持党对水利工作的领导,更好地服务于党的工作大局,贯彻党的水利方针;始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抓住党的建设,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始终围绕人民满意的目标,强化宗旨意识,努力解决办成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把握标准要求,在全面整改落实上持续用力。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清零见底、整改到位。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的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工负责的整改任务,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动每一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基本整改到位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深化、需要较长周期落实到位的整改事项,严格时序要求,加快工作节奏,局党组每月梳理一次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任务、责任和进度的落实。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注重把具体问题的解决举措、办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着力加强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对不适应新形式新要求的制度逐一修订完善,切实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同时,着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执行力。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大力加强党建上持续用力。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机制,完善责任传递机制,始终把党的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里。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夯实基层党组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扎实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水利系统优秀党建品牌。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和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具体办法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局党组对直属单位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的定期检查制度,构建起党内监督长效机制。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推动水利发展上持续用力。积极发挥局直系统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水利改革新发展,着力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进水利改革工作任务落实上发挥引领保障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着力破除与新时代新要求、与推动高质量发展、与“136”水利改革发展思路不相适应的观念,改思路理念之旧创思路理念之新、改经验做法之旧创发展举措之新、改体制机制之旧创体制机制之新,进一步找准无锡水利所处的新方位、奋斗的新目标、前进的新路径,着力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当标杆、示范和领跑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109071;邮编214031;电子邮箱672256911@qq.com。
中共无锡市水利局党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