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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新《条例》,强化派驻监督工作

时间:2018-10-25 08:35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我们要全面领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将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工作。

  一是原原本本研读全文,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要认真对比修订前后的“变”与“不变”,逐字逐句仔细研读,深刻领会具体内涵,做到学深学透。新《条例》是我们监督执纪的标尺,我们只有真正吃透领会新《条例》精神,才能更好地履行肩负的职责。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严字当头,以贯彻执行新《条例》为契机,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更好地履行纪委、监委的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十二字”职责上来,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二是强化派驻监督职责,在督促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进一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要督促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学习新《条例》入脑入心。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在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上下足功夫,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扎紧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督促党员干部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两个坚决维护”,确保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紧紧围绕派驻组的职责定位,不断改进监督方式,落实好王书记对派驻组提出的“一个明明白白”“两个清清楚楚”“三个认认真真”的要求,切实把监督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要以《条例》为标尺,强化党纪党规约束,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微杜渐。加强重点监督,要紧盯各部门的廉政风险点,抓好制度措施落实中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有效监督。要突出监督执纪“靶心”作用,抓好执纪审查工作。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对于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秉公执纪。要认真落实好日常廉政谈话制度,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发挥好派驻的权威优势,促进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教育检查工作,抓实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是强化自身建设,在提高贯彻执行《条例》能力上下功夫。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要不断加强自身能力素质培养,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努力做合格的纪检干部。一要强化理论知识学习。深入学习《监察法》、新《条例》、省监察工作运行“1+N”配套制度等纪法知识,落实学习制度,强化自学,不断提高履行职责和执纪审查能力。二要积极参加委里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业务论坛活动,组织好组里业务学习交流。三要加强在查信办案中的学习,注重搞好问题线索的分析讨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贾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