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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新处分条例的法理情

时间:2018-10-24 10:00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党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和针对性,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南针和压舱石。反复研读、深入学习,我们愈加感受到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感受到蕴含其中的法理情;感受到纪与法的衔接、法与理的互容、严与宽的相济。

  两个维护——根植的“魂”。大海航行靠舵手,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新修订的条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两个维护”写入总则,为《条例》注入了新的灵魂。我们要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全面从严——执着的“念”。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是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最重要的经验之一。新《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将“七个有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违反组织纪律问题等新行为新形式吸收进了违纪条款。为进行永葆中国共产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三个长期斗争、防范“四大危险”、接受“四大考验”提供了有力支撑,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

  依规治党——质朴的“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治党治国更需要制度规范。新《条例》根据近年来执纪监督和审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有效的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决心和党内法规发展的科学之道。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材”以及“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等八种典型行为”写入新《条例》,使得依规治党具有鲜活的生命力,让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在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时能有效的辨别“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简单质朴的规定为大家指明了行为边界。

  治病救人——深沉的“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新《条例》进一步强调了教育挽救。一个干部的成长不容易,既有组织的培养,也有个人辛勤的努力,所以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教育和挽救干部。新《条例》在强化对违纪行为约束的同时,也强调了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新增了“四种形态”的规定,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同志的关爱,体现了人之真情,让《纪律处分条例》不再给人冷冰冰的感觉,而是在铁面无私之下也饱含了暖心的温度。(夏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