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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 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时间:2018-10-24 10:00  来源: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抓纪律建设的强烈信号。

  一、充分认清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政治性,这是纪律建设的根本所在。新《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代性,这是纪律建设的鲜明特点。新《条例》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重加重处分,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这是纪律建设的必然要求。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新《条例》增加对两面人、两面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促使广大党员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二、把学习新《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一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作为“关键少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新版《条例》、自觉遵规守纪方面做出表率,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严格对照“七个有之”自检自查,严厉管好自己的家属、子女,积极营造清正廉洁的家风。

  二要强化纪律意识,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各级党组织要通过集中领学、讨论交流、知识测试、以案说纪等方式,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全体党员要自觉参加新《条例》的学习,对照六项纪律要求和典型案例教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是要学深悟透。把学习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深化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活动,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学出更加强烈的担当,学出更加纯粹的忠诚。

  二是要严以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基础上,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守各项纪律规矩要求,严防“灯下黑”,努力做“铁打的人”,干好“打铁的事”。

  三是要严格执纪。紧紧围绕新《条例》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问题,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特别是紧盯违规吃喝、农村“三资”管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问题多发的“重灾区”,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搞好纪法衔接,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促使广大党员明规矩、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无锡市惠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吴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