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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7-12-07 16:53  来源:无锡市纪委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江阴市原利港镇龙港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主任蒋章林等人违反集体“三资”管理规定问题。2010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蒋章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龙港社区原副主任朱海祥、原社区主办会计杜美英等人私相授受,在未经社区居委会(村民代表会议)、招标会议、竞争性谈判等规定程序的情况下,将本社区的绿化养护、环境整治、垃圾清理等工程(共计194.6872万元),直接交由蒋章林等村干部入股的龙港劳动服务公司承接。蒋章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海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美英被诫勉谈话。

  宜兴市西渚镇五圣村原党总支书记林海金等人挪用农保金问题。2015年,西渚镇人民政府安排五圣村村委负责协助镇政府代收村民上缴农保金工作。林海金、原党总支副书记郑达、原村主办会计詹金山、原村妇联主任兼团支部书记郑梅芬利用职务便利,相互串通,挪用农保金累计46万元进行个人营利活动。林海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郑达、詹金山、郑梅芬等3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滨湖区雪浪街道大浮社区原党委书记顾家明等人设立账外账问题。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顾家明同意主办会计时华忠设立账外账,并截留大浮社区的投资收益和下属企业的上交款等(累计369.16万元),未列入大浮社区财务账簿,存放于时华忠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单独建账。顾家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时华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集体“三资”是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本次通报的3起案例均发生在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反映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缺失,法纪观念淡薄,也反映出个别地方集体“三资”监管乏力,权力运行不规范、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使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强化主责意识,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加快建设集体“三资”监管“一网通”,真正实现基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无锡品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查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中共无锡市纪委、无锡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