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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7-08-10 16:46  来源:无锡市纪委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浏览次数: 

  江阴市临港街道利港社区主办会计、出纳刘玉巨擅自挪用资金进行盈利活动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刘玉巨为帮他人完成存款任务考核,擅自将社区资金9笔共计1520万元先后以本人的名义办成存单,并将上述资金所产生利息共计8082.95元据为己有。刘玉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兴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公室主任徐立群收受贿赂问题。2008年至2016年期间,徐立群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相关工程的管理协调、规划审核、检查验收等工作中,为有关单位人员提供帮助,先后21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给予的财物合计价值11.752万元。徐立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吴区硕放街道新梅路居委党总支部书记焦叶旦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焦叶旦虚造拆迁补偿凭证,骗取拆迁补偿款并非法占为己有,涉案金额为16万元,实得3万元。焦叶旦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敢作为、有担当,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聚焦基层“微腐败”问题,加大对扶贫领域、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城乡拆迁补偿、基层工程建设、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整出清风,治出实效。(无锡市纪委、市监察局)